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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县级人大工作须做好“法”的文章

来源:麻阳人大教工委 作者:罗云湘 编辑:redcloud 2016-07-24 0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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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德江委员长在云南考察县级人大工作时曾强调,加强和改进县级人大工作,须做好“法”的文章,任何重大改革都必须于法有据,这一点在改革、修法的过程中同样重要。那么,县级人大应该如何做好“法”的文章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 认真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法律的贯彻实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总体上已经实现有法可依。现在我们现行有效的法律242件,这些绝大部分都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制定的,它们是改革的重要成果,我们要十分珍惜这些法制建设的成就。当前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首先就是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对县级人大来说,确保法律贯彻实施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要开展好执法检查。县级人大要把开展执法检查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议大事、抓热点的原则,紧扣改革发展大局,紧扣民生大计,关注社会热点难点,每年有选择性有针对性的开展一至两次执法检查,以执法检查促改革发展,保和谐稳定,以执法检查督促一府两院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修法提供参考依据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要处理好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的关系,要把深化改革和完善立法有机的结合起来。任何改革必须于法有据。要先立法、后行动,法无授权不可为。根据宪法规定,除自治县外县级人大还没有立法权,因此县级人大在立法修法问题上,主要工作是放在配合上级人大做好法律的废、改、立上面,围绕现行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利弊,广泛深入的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百姓的呼声,收集民情民意,为上级人大部门开展修法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三、 严格执行办事程序,做遵法守法的先行者
    人大工作是一项法律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人大开展的各项工作都有很严格法律程序。比如人大选举有严格的选举程序,人大监督中审议、评议、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撤职等有严格的工作程序,人大任免有严格的任免程序。作为人大工作者应该不断加强对《宪法》、《代表法》、《组织法》、《监督法》等人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通晓这些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人大各项工作,要在带头执法守法的过程中起模范表率作用。
    四、 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
    县级人大要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下发的红头文件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凡与宪法或其他上位法相抵触相违背的文件该撤销的要坚决予以撤销。要确保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法律的保护,要严格监管一府两院按规办事,依法行政。(责任编辑:刘舒尹)

来源:麻阳人大教工委

作者:罗云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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