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评好不评差的误区。有的地方在确定评议对象时,只选工作搞得好的单位,认为评起来顺当,心平气和,而不评议工作搞得差的单位,怕啃硬骨头、捅马蜂窝。这样就失去了工作评议的意义。评议的目的在于促进工作,而不是挑肥拣瘦、拈好怕坏,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在确定评议对象时应通盘考虑,既要回应社会关切,有典型性、代表性,又要充分吸纳民意,具有广泛性和合理性,既要评好又要评差,完全可以采取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表决的方式产生,不能因工作好坏留下评议“真空地带”。
三是评功不评过的误区。评议不能一味地肯定成绩,一遍赞歌。评议工作不是评功摆好,而应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着重突出评出缺点和不足。金无赤足,人无完人,每项工作都会存在不足,评议中应该对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认真查摆,讲深讲透,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让被评单位清醒认识,虚心改正。
四是对事不对人的误区。有的观点认为,评议要以被评单位的工作实绩为标准,应是对事不对人,这是极其错误的。工作评议自然要以被评工作单位的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但工作实绩的取得毕竟与人的主观能动性有效发挥密不可分。为此,开展工作评议,应当把对工作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有机地统一起来,把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要突出工作评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是评前不评后的误区。一些地方在评议工作过程中,评议会召开了,建议、批评、意见也提了,但对工作评议后所交办的评议意见整改落实却漠不关心,不去评价和操心,这就丢掉了工作评议最为关键的一环。切忌开始轰轰烈烈、中间平平淡淡、结果冷冷清清,虎头蛇尾的现象。评议的目的在于改进和推动工作,工作的改进关键需要被评单位按工作评议意见认真去整改落实到位。所以,在评议工作中,不仅要认真调查,指出问题,还应在工作评议会结束后的适当时间内,对被评对象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一抓到底,督促其认真整改落实到位,在常委会会议上继续票决测评,问效问责,从而达到改进和推动工作的目的。(责任编辑:陈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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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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