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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人大开展《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

来源:凤凰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欧介中 吴建兴 编辑:redcloud 2016-07-23 06: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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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推进全县新能源建设跨越发展,4月上旬以来,凤凰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调研组,对全县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情况进行检查。   
    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走访、入户查看等方式,先后深入到该县木里乡黄沙坪村、吉信镇大桥村、腊尔山镇追高鲁村等5个乡镇的5个村,随机调查走访100户农户。   
    调研组认为,凤凰县政府及能源局等相关部门在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工作中,措施扎实,成效显著。10多年来,全县新建和完善农村户用沼气池3.1万口、沼气保鲜库22座、养殖场小型沼气池30处,覆盖全县24个乡镇268个行政村;推广省柴节煤炉灶3.5万个,占全县农户数近40%;安装太阳能热水器7800台,1.7万平米,在10个乡镇街道试点安装太阳能路灯200盏,覆盖街道长度8000米。凤凰县先后荣获“全国最佳生态宜居县”、“中国绿色名县”、“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等称号。   
    同时,针对当前沼气建设“重建轻管”的投入模式,以及后续服务经费难以跟进、可再生能源建设使用率难于提高等问题,调研组要求,一要继续强化《可再生能源法》宣传,不断提高全民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意识;二要继续巩固能源建设成果,不断加大能源建设投入,保障全县能源建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三要创新能源建设后续管理服务方式,积极引导全县能源建设后续服务管理逐步进入市场运作轨道,全面提升全县可再生能源使用率和普及率;四是要紧紧抓住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重大历史机遇,加大跑项争资力度,推动可再生能源工作实现率先发展,快速发展。(责任编辑:刘舒尹 )

来源:凤凰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欧介中 吴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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