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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暂行办法》5月1日施行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6-08-20 0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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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4日讯  今天上午,全国民政系统就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在我省举行视频会议。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出席会议并讲话,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主持会议。

    国务院以649号令颁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首次将救急难、疾病应急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针、政策纳入到法制安排中,是我国统筹构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标志。

    李立国指出,《办法》为我国社会救助事业长远发展提供了法律遵循,对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生存权益,不断促进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他强调,各级民政部门务必将贯彻落实《办法》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与有关部门一道,共同开创社会救助工作新局面。

    李立国强调,《办法》对各项社会救助作出了一系列新规定,提出了一些新要求,为在新形势下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提供了依据,为发展社会救助事业指明了方向,各级民政部门要抓紧做好《办法》施行5项重点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二是加快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三是尽快建立健全并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四是抓紧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五是建立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李立国指出,要遵循《办法》的有关规定,补短板、托底线,要及时发现救急难对象,发挥好所有相关救助制度的功能,衔接使用好相关救助资源,解决好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责任编辑:刘舒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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