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9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谈敬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现就我的个人简历、工作情况和今后的打算作简要汇报。
我出生于1957年11月,湖南望城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国家二级高级法官。1975年7月下乡到望城县铜官公社当知青,1977年12月招工到株洲玻璃厂当工人,1979年12月选调进株洲市公安局,先后任株洲市公安局东区分局宋家桥派出所户籍民警,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办公室、政研室、法制办副主任、主任,南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政委,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党组)委(成)员,1996年8月任株洲市政法委副书记,1998年4月任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处级审判员,2003年1月任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07年8月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在担任省政府副秘书长7个年头里,我先后协助3位副省长分管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信访维稳、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商、质监、药监、环保、民族、宗教等工作,联系检察、法院,分管过省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在参谋辅政岗位上,我一直秉承“开张行事、收敛做人”的原则,尽心尽力做好副省长的“打工妹”,真心实意当好厅局长的“帮女郎”。一是唱好“配角戏”,用心当参谋。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门难点工作调研思考,出谋划策,在质量兴湘、商标战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监狱体制改革和退出煤炭生产等工作上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二是当好“先行官”,扎实搞协调。坚持协调利益不偏心,协调矛盾不烦心,认真做好省领导决策前的沟通协调,帮助所联系的部门协调解决了一些具体问题。尽管协管的工作大多是急难险重的活,每年重要时段和敏感节点安全稳定压力大,我始终坚持在一线协助省领导应急救援、维稳处突。这些年,协助平稳处理了问题奶粉、铬渣污染、重大交通、火灾事故及群体性上访等20多起案(事)件。三是牵住“牛鼻子”,认真抓落实。盯住省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和分管领导部署的重点工作,加强调度和跟踪督办,在推动农村环境连片治理,排污权交易,环污责任险,工程机械和风电国检中心、国家广告产业园落户湖南等方面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四是当好“办事员”,细致搞服务。在文电审核、会议安排、活动协调、接待联络等政务辅助方面,尽了一些应尽之责。
在联系省司法厅的7个年头里,我对司法行政工作摊子大、队伍大、职责多、任务重的特点有一定认识。这次省长提名我为省司法厅厅长人选,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命,这是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和培养,更是对我的鞭策与考验。我深感责任重大,也深知自己的学识、能力、水平与这一职位的要求还有差距,尤其是理论学习还不全面系统和持之以恒,法律知识靠大专、大本自学考试与实践中的积累更新,缺乏深厚的底蕴;驾驭全局、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还需加强;如何创新管理,优化职能,增强干部队伍的职业尊荣感,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大发展,都亟待深入思考,不懈求索。我诚恳地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审查与挑选。无论通过与否,我都将一如既往,勤勤恳恳地为党工作,深情回报党和人民的关怀培养。如获通过,我将努力做到:
一、毫不松懈地加强学习。进一步强化终身学习、时时学习理念,全面系统地加强政治、法律、业务学习,切实在理论学习中汲取营养、提升修养,在实践中钻研业务、提升能力,做到政治上坚定、理论上清醒、业务上过硬,努力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变化变新。
二、依法尽责地履行职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预防为主、着重治本的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全力帮助群众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等法律服务问题,扎实抓好特殊人群管理、教育、矫治,突出调处矛盾纠纷,强化普法宣传实效,加速推进法治创建,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高度自觉地接受监督。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和法制意识,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坚决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带头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
四、从严过硬地带好队伍。加强道德自律,以德带班,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坚持以德才兼备的原则选人用人,坚持以工作实绩来检验和评价干部,不断激发司法行政干警奋发进取的“正能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切实改进作风,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始终把自己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做到日日掸尘、天天洗脸、时时警醒。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