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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少数民族自治县《城乡环境治理条例》立法在芷江启动

来源:芷江人大 作者:江满平 编辑:redcloud 2016-08-24 11: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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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4日至7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杨吉凡教授、湖南省法学院副院长刘继虎教授等一行6人,应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邀请,专程到芷江开展《芷江侗族自治县城乡环境治理条例》立法调研。这次立法,具有创新的里程碑意义,由原来的人大和政府部门起草,改为向具有立法起草资质的有关单位招标。
     立法调研组先深入县直单位、乡镇、企业、街道和群众之中,了解情况,切身感受,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调研的基础上,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调研组的专家们认为,立法应本着务实、可行、适度超前的原则,在吸收以往好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尊重少数民族习俗、注重少数民族特色,围绕生态环境治理、人居环境治理、社会环境治理、健全环境治理保障体系等方面,制定具有范示性的地方城乡环境治理条例。参加座谈会的芷江县领导提出了立法框架的建议,县直单位、乡镇代表提出了相关的具体建议。立法调研组表示,将充分吸收建议,努力起草出高质量的条例。
     据杨吉凡委员介绍,《芷江侗族自治县城乡环境治理条例》的立法,开创了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县城乡环境治理立法之先河。(责任编辑:陈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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