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安排意见》,制定“彩传盛世 情动湖湘——中国梦 民族情”湖南省第五届红彩信、红短信制作传播活动执行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围绕全省各民族大团结、大繁荣的“小康梦”、“两型梦”、“崛起梦”,以创作转发内容健康向上、形式短小精悍、具有积极效应的彩信短信为载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努力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3年8月----12月
三、活动主题
“彩传盛世 情动湖湘——中国梦 民族情”
四、指导单位
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五、主办单位
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湖南省文明办
湖南省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六、承办单位
湖南日报社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中国民族报湖南记者站
七、支持媒体及宣传渠道
湖南日报、湖南在线、中国民族报、省人大信息网、人民之友、民族论坛、湖南文明网、红星网、湖南民族宗教网等媒体。
八、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顾 问:
许又声 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长
刘莲玉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主任
盛茂林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副主任
组 长:
袁建尧 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副主任
石光明 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副主任
徐克勤 省民委主任、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副主任
宋智富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
覃晓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党组书记、社长
高飞跃 省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主任
周承阳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工作小组
成员由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湖南日报社、中国移动湖南分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和工作机构负责同志组成。
(三)评审小组
成员由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省文明办、省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湖南日报、中国移动湖南分公司、省摄影家协会等单位领导担任,邀请知名作家、画家、摄影家若干人参加评审。
九、内容及制作参与办法
(一)主题设置及内容
1、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的民俗风情
2、少数民族地区自然山水景观和人文景观
3、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
4、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变迁
5、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建设
6、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
7、少数民族生产生活中的文明场景、感人画面
8、民族工作中的重大事件、感人画面
(二)参与方式
1、单位推荐: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组委会向省组委会推荐5-10幅配有文字说明的图片作品及10条短信作品,由工作小组将作品统一制作成彩信、短信种子,编号后发送给各单位提供的移动手机号码,各单位组织个人转发。
2、个人参与:移动用户可通过手机拍摄将作品以彩信的方式发送到1065868860,照相机拍摄的作品需转换成彩信通过移动号码发送到1065868860。
客户发送彩信参加评比按标准资费收取通信费,不额外加收费用。
十、活动步骤
(一)准备阶段 (8月中旬)
1、制定并下发活动方案,完成技术平台建设。
2、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组委会推荐红彩信、短信,完成彩信短信种子制作。
3、举行“彩传盛世 情动湖湘——中国梦 民族情”湖南省第五届红彩信活动启动仪式。
4、各支持媒体开辟专栏,开展宣传报道。
(二)实施阶段 (8月中旬至12月)
1、社会各界参与制作转发红彩信、红短信。
2、湖南日报、中国民族报开辟专栏,刊登优秀作品并开展理论点评;新闻媒体跟踪报道活动情况。
3、开展阶段性评选活动。
(三)总评阶段 (2013年1月)
根据评审小组的综合评审以及客户的投票量和下载量,评选出若干名“红彩最佳作品”进行表彰奖励。湖南日报、中国民族报将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后期宣传阶段
各大支持媒体在显著位置,以“彩传盛世 情动湖湘——中国梦 民族情”彩信、短信制作传播活动圆满结束为主题,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报道。将红彩信最佳作品集结成册。
十一、表彰与奖励
1、每月设“转发达人”奖30名,其中第1名获“月转发达人”奖,第2名到第30名获得“月转发积极”奖。
2、每月设“个人优秀作品”奖30名,其中第1-3名获“红彩之星”奖,第4名到第30名获得“红彩人气”奖。
3、总评设彩信优秀作品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35名。
十二、要求
1、“彩传盛世 情动湖湘”红彩信制作传播活动开展4年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各地、各部门要紧密围绕“中国梦 民族情”主题,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覆盖面及影响力。
2、请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组委会于8月10日前推荐5-10幅配有文字说明的图片作品及10条短信作品作为种子,并提供一定数量的移动手机号码(供平台发送单位彩信短信用)。联系人:林悦琴13607317198 张福芳 15074906672 邮箱524717140@qq.com 。
3、参评作品应为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原创作品,涉及的肖像权等法律问题由投稿人自己负责。凡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无偿使用于对外宣传方面用途的权利。
4、组委会将对本次红彩信制作传播活动进行讲评,并作为2013年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优秀组织奖的重要评选依据。
来源: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
作者: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