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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司城遗址保护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来源:湘西州人大网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6-08-29 08: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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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闭幕。笔者获悉,经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老司城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老司城遗址位于永顺县县城以东19.5公里的灵溪镇司城村,始建于公元910年,止于公元1728年“改土归流”,世袭27代,共35位土司,历时818年,总面积25平方公里,核心区面积25万平方米,是永顺溪州彭氏土司政权的司治所在,为中国南方少数民族地区最具典型的民族古文化遗存,是国内目前发现的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历史最悠久的古代土司城市遗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0年获批全国第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被评选为2010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惊世大发现,2012年被列入国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

  为及时有效地加强对老司城遗址的保护,实现湖南省世界文化遗产零的突破。州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初启动了该条例的制定工作,州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前介入《条例》起草过程,广泛召集各相关方面人员座谈,并深入永顺县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在起草过程中,州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条例草案制定的具体情况汇报,并积极向上汇报,邀请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深入实地进行现场指导,州十二届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三十七次会议先后两次进行审议今年12日,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条例,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该条例共29条,对遗址保护的范围、管理体制、维护资金、文物保护、原住民利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比较科学的规定。该条例的制定,将使遗址范围内的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使遗址的保护与管理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也必将为成功申遗世界文化遗产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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