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展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定于2012年9月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宣传报道重点
1、《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宣传教育及贯彻实施情况;
2、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3、民族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二、参加媒体
1、湖南日报、湖南广播电视台广播传媒中心、卫视频道、经视频道、三湘都市报、潇湘晨报、红网、湖南在线、湖南工人报、今日女报、《人民之友》杂志、《民族论坛》杂志。
2、邀请人民日报湖南分社、新华社湖南分社、光明日报湖南记者站、中国民族报驻湘记者参加。
三、采访安排
各媒体根据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办公室提供的线索和素材,自行安排采访。
1、各媒体集中在9-10月份推出报道。
2、湖南日报、三湘都市报、潇湘晨报刊发系列报道;湖南广播电视台广播传媒中心、卫视频道、经视频道在主新闻时段播发系列报道;红网、湖南在线在首页刊发系列报道;《人民之友》杂志、《民族论坛》杂志在重要位置刊发报道;
四、报道要求
1、高度重视。各媒体要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报道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周密安排。
2、注重实效。各媒体要发扬“走、转、改”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注重从细节入手,用事实和数据说话,提高影响力。
3、把握导向。深刻领会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可能出现的负面题材和敏感问题不得擅自报道。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2012年8月28日
来源:湖南人大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