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各市、州委宣传部,各市、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农办、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广播电视局: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01号),加快发展我省农村卫生事业,切实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顺应构建小康湖南和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根据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要点,经请示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决定组织开展“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各市州按照省里的做法,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把“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湖南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为依据,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督促各级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针对现阶段影响农民健康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依法加强对农村卫生工作的领导,努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深入开展农民健康教育,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控制严重危害农民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满足农民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需求,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二、组织领导 1、组建“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委宣传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农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广电局、湖南日报社等部门组成。 2、组委会主任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之享兼任,副主任由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甘霖、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季益贵兼任,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为组委会委员。 3、组委会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爱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文志强、省卫生厅副厅长刘可、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谢卫东兼任,工作人员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省卫生厅抽调,其办公地点设在省人大机关。 三、活动主题及方式 “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主题是:促进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主要包括促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促进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促进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落实;促进乡镇卫生院配套建设。 “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采取“统一组织、一家牵头、多方配合、上下联动”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在组委会的统一组织下,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组委会的统一部署,按照各自职责,着重围绕建立完善农村公共卫生保障机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依法落实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快以乡镇卫生院配套建设为重点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并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加大改水、改厕、整治村容村貌和对农民健康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工作等与广大农民健康密切相关问题,开展督查、检查和宣传采访报道。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组委会的统一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视察、重点抽查和督查活动。省直有关部门根据组委会的统一安排,按照自己的职责进行专项督查。宣传和新闻部门要把“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的宣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新闻媒体搞好集中采访和集中报道。严格遵守新闻报道纪律,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宣传先进典型,推介先进经验。同时开展积极的舆论监督,对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依照审批程序曝光或以内参、简报形式报送有关领导,以引起全社会对农民健康问题的关注,促进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更加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关心农民健康。 四、2006年活动计划 1、3月下旬,召开全省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和“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动员会。 2、4月上旬,市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省组委会统一部署,成立市州组委会。省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市州组委会根据今年“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的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各自的工作职责和活动计划,并于4月底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3、5月,教科文卫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在全省开展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6月,会同各市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根据执法检查掌握的情况和整改的重点问题,筛选报送新闻报道题目。组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情况,筛选报送新闻报道题目。6月下旬,省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新闻单位研究集中采访报道工作。 4、7月上旬,组织新闻记者采访团赴有关市州进行专题采访。7月中下旬集中报道。 5、总结表彰。“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个市州组委会于10月底前将开展农民健康行的情况写出总结,报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在适当的时候召开“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总结和好新闻表彰会议。 五、参加宣传活动的新闻单位 新华社湖南分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农民日报驻湘记者站,湖南日报、三湘都市报、潇湘晨报、大众卫生报、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湖南卫视台、湖南经济电视台、湖南教育电视台、红网、《人民之友》杂志社等。 六、活动经费 省“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组委会直接组织的活动费用,由省财政厅安排,列入预算。各成员单位以“三湘农民健康行”名义开展活动的经费自行解决:各市州开展的农民健康行活动的经费,可参照上述办法解决。
来源:湖南人大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