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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一评议一议 推进司法公正永州行——永州市人大常委会“两官”评议侧记

来源:永州市人大 作者:艾德华 编辑:黄飞飞 2023-04-10 16: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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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对法官检察官测评的满意度不是特别高,评议对象应正确对待问题与不足。办案水平高不高,嘴上说得好还不算,把案件摆出来看看,被再审的多少?被改判的多少?把案卷摆出来评评,看看有不有瑕疵?大家一比较,测评打分时心里就有底。”测评会后,张委员如是评说。2022年11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12名法官、检察官述职后,进行了满意度测评,7名述职人员获评“满意”,满意率为58%,其他述职人员获评“基本满意”。永州人大“两官”评议结果注重了区分度,把握了客观度,实现了梯次度。永州市人大常委会“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历经两年的探索实践,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辨识度的永州模式。

评议方案定好“准”星

“要评就要动真格,就得让评议对象红红脸、出出汗,切实推动司法公正!”“要通过履职评议,建立一系列客观的可量化的评价指标,引导法官、检察官朝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方向努力前行”。主任会议上,大家意见很集中,观念明确。永州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在上年度开展“两官”履职测评的基础上,两次外出学习借鉴先行先试市州先进经验,三次专题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出台了《永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两官”履职评议工作方案》,得到了主任会议的充分肯定。履职评议工作方案注重了“三有”。一是履职评议行之有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推动监督对象从‘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监督向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拓展”。省委《关于加强和政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在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推进法官和检察官履职评议,促进司法公正。省委深改办把推进市州人大开展“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列入今年重点改革项目。“两官”履职评议符合事后监督原则,通过评议,真正评出司法能力的增强,办案质量的优化,队伍素质的提升,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履职评议行之有序。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两官”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了评议调查组和案件评查组,“两院”相应的成立了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专人对接。评议分为动员部署、“两院”自评、评议调查、集中评议、整改落实等五个主要阶段,紧紧围绕评议对象办案数量、质效、三个效果的统一、人大意识及其廉政等方面的评议内容有序开展。三是履职评议行之有效。履职评议结果及评议意见,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两官”的重要依据,同时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评议结果同步报送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测评会后,监察和司法委通过跟踪督办评议对象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进一步促进办案绩效及公正司法。

评议调查“实”处着眼

“征求意见箱挂在行政办公楼前不合理,有意见投不进去,要改设在立案大厅……”“评议信息在人大网站公布影响力不够,要多一些媒体公告,让更多的群众参与……”。评议调查中领导要求各环节都要来实的、管用的。“两官”履职评议调查对象是具体的“人”,与人大常委会平时开展专项工作调研的对象是“工作”最大的不同就是调查对象不愿、不敢公开评价他人的问题或不足,运用常规的座谈会、征求意见表等方式难以收集到有价值的资料。调查组进驻“两院”召开民主测评会,与“两院”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组、政治部、案管办、审管办及所有内设机构负责人、评议对象所在庭室(部)同志个别谈话,完成规定动作,然后不拘一格创新各种方式,广泛征集意见建议。一是调查方式灵活多样。评议调查工作坚持分工合作、资源共享的原则,评议调查组分成四个小组,各小组分别负责12名评议对象中的3-4名评议对象的调查,同时兼顾收集其他评议对象的意见建议。调查小组分赴8个县市区,深入8个基层法院或检察院、20个律师事务所通过座谈、个别谈话、回访案件当事人、查阅信访台账、查阅廉政监督卡等方式收集意见。同时致函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并上门征集意见建议。二是调查对象广泛而具有针对性。调查紧紧围绕办案这个中心,主要涉及评议对象的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监管对象等,重点将纪委监委、政法委、信访局等单位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案件当事人等个人纳入评议调查对象范围。三是调查内容具有导向性。调查中,我们提供了评议对象的基本信息、调查提纲,说明了调查目的,让调查对象尽可能提供评议对象的问题或不足。

案件评查“严”字当头

案件评查工作坚持“人大主导、两院主责”的基本原则。今年共评查案件180件,评定为“瑕疵”档次的案件3件,其他均为“合格”档次的案件。在“合格”案件中发现存在文书制作不规范等方面的不足的案件共17件。一是评查案件的确定具有特定性。“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办公室从评议对象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三年期间办结的案件中每人确定15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被改判、被立案再审、发回重审、不捕不诉、超期办理、重点信访案件等重点,坚持“一案双评”。通过案件评查形成负面清单,形成具有可比性的“两官”办案情况统计表作为调查报告的附件,该表涵盖了法官近三年办案数、被立案再审数、被再审发改数、被二审发改数,检察官公诉案件罪名采纳数、抗诉意见采纳数等客观要素。这些附件有助于常委会委员测评打分更加直观公正。二是案件评查员具有专业性。由两院组织专业力量按照省院的案件评查标准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分别任案件评查组副组长,分工负责法院、检察院的案件评查工作。法院组织了员额法官18名、检察院组织员额检察官6名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鉴于人大组织“两院”内部在职人员评查案件的方式容易出现护短等弊端,可以探索全省市州、县区人大“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同步推进的基础上,由上级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商同级“两院”每年统筹安排下级“两院”异地交叉评查,重点解决各地案件质量评查难题。三是案件评查注重程序性。针对目前案件质量评查结果法院分为“合格、瑕疵、不合格、错误”四个档次、检察院分为“优质、合格、瑕疵、不合格”四个档次的现状,我们统筹两院形成共识,将本次案件评查结果统一确定为“合格、瑕疵、不合格”三个档次,让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具有可比性。法院的每件被评案件均由三名员额法官分别独立评查,形成综合评查意见,就瑕疵案件由案件承办人提出申辩意见及情况说明,评查组集体讨论是否同意申辩意见并逐案评定档次,对评查组存在分歧意见的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定档。对评定为“瑕疵”或“不合格”的案件,评查组交“两院”复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另外,调查组要求“两院”提供了2019年至2021年期间评议对象办结的被列入各类重点或专项评查的案件评查结果,信息一并写入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素”描形象

本次调查报告运用一系列客观数据,重点聚焦办案,对12名被评议“两官”逐一进行了尽可能客观“画像”。常委会组成人员将调查报告作为测评打分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测评对象进行有区分度的量化打分,形成了梯次化的测评结果,体现了客观性。一是报告要求结构性。调查报告中对评议对象的“画像”篇幅基本一致,包含评议对象基本情况、办案绩效、人大意识、不足及建议等五个部分。二是报告注重要素性。各评议对象的“画像”包括“两官”基本情况、近三年奖惩情况、办案数量、案件质量评查情况,法官办结的案件被立案再审率、被再审发改率、被二审发改率、审结案件被信访率,检察官公诉案件罪名采纳率、抗诉意见采纳率等共性要素,同时,还考虑了执行法官、监所检察官等适用不同考核标准的个性要素。这些共性及个性要素尽量通过列表的方式作为调查报告的附件,供常委会委员审议参考时直观对比。我们将根据监督目标追求、价值取向积极探索更多的评价“两官”履职的共性要素与个性要素,形成要素化的履职评价体系。三是报告突出数据性。报告中主要运用数据说话,附加列表说明,没有使用主观评价用语,调查报告可信度进一步提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可知在测评会上表示,这次评议动了真格见到了初步成效,开了一个好头。强调下一步评议要蹄疾步稳走深走实,传导压力创出品牌。要继续用好“两官”履职评议这一监督方式,在一届内对所有入额一年以上的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做一次全面的司法素质健康体检。同时,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依法有序开展好这项工作。“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永州人大常委会“两官”评议从司法队伍建设大处着眼,从高从严从实,依法有序,走出了一条促进司法公正的永州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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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艾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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