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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调研报告

来源:北湖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 作者:何琳琳 编辑:黄飞飞 2021-09-16 15: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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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是落实中央提出的划定“三条控制线”的基本前提,是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工作步骤。2021年4月,在区人大常委会何早祥副主任的带领下,农业委和环资委对我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开展调研,听取了相关部门工作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北湖区国土总面积81853公顷,全区共有两个自然保护地,分别是郴州飞天山国家地质公园(万华岩园区)、湖南郴州西河国家湿地公园(北湖区段)级别均为国家级。批复总面积为1405.60公顷,占北湖区国土总面积的1.70%;落图总面积为1442.32公顷,占北湖区国土总面积的1.74%。

2、整合优化后,郴州飞天山国家地质自然公园(万华岩园区)面积为481.45公顷,湖南郴州西河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北湖区段)面积为1040.03公顷,其中仰天湖区域835公顷,流域面积205.03公顷。北湖区自然保护地总面积为1521.48公顷,较整合优化前北湖区自然保护地面积1442.32公顷增加了79.16公顷,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总面积占国土总面积比例为1.84%,比整合优化前提高了0.10%。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保护地的地域面积相互重叠。飞天山国家地质公园万华岩园区落图面积720公顷与苏仙岭-万华岩国家风景名胜区在地域上几乎完全重叠,重叠面积481.45公顷。

2、保护地的管理机制有待理顺。我区的2个自然保护地均不是完整地落界在北湖辖区内。郴州西河国家湿地公园由市林业局管理,但是公园的日常管理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北湖区、苏仙区、桂阳县、永兴县负责;郴州飞天山国家地质公园,大部分落界在苏仙区,北湖仅涵盖0.38公顷面积,均在万华岩园区,而万华岩园区由市级统管,是副处级、独立核算单位。同一空间隶属不同部门管理的现状,导致我区在保护地的规划和管理、资源清查和数据报表等方面工作开展不顺畅,责任权属难以理顺。

3、保护地内原居民的利益受损。设立之初,没有妥善规划好区域内的原居民的生产生活空间,给原居民的生产、生活、宅基地批复等方面带来一定影响。一是居民收入受影响。保护地原居民祖祖辈辈生活在此,土地是他们的生产资料,山林是他们主要经济来源。设立自然保护地后,其山林划入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内的集体人工商品林禁止商业采伐,林农利益受到影响。二是居民建房受限制。自然保护地内村民正常人口增长,但是宅基地的批复却难以得到,长久以往,现有的宅基地分配完后,建房矛盾将会十分突出。

4、保护地的发展与保护难以均衡。北湖区全域旅游总体规划、郴州大十字城镇群生态休闲风光带总体规划、郴州西河风光带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以及仰天湖风景区项目规划都涉及到自然保护地的开发利用,规划与现有保护地落图均有重叠,如不能合理利用,守着绿水青山却变不了金山银山。

三、建议

1、理顺保护地管理体制。进一步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逐步解决自然保护地面积交叉重叠、机构重复设立等问题,做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

2、建立多元化保障制度。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实施,一方面争取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对我区自然保护地方面的投入,完成仰天湖自然保护地范围的远程数据并网;另一方面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设立,配齐配全机构管理人员和专职巡护人员。

3、建立原居民长效补偿机制。一是扩展补偿渠道,可尝试将自然保护地内不能调出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林木纳入公益林或天然商品林管理,并给予相应的补偿;二是建立利益分享机制。如允许居民在不损害保护地内生态资源的前提下继续使用当地的某些自然资源,将一部分保护地收入分配给原居民或者公益性建设等。

4、建立保护地共建共管体系。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不仅是政府的事,更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要采取像“河长制”那样的联动模式,让村民承担起保护地“生态护林员”、“共建共管员”、“卫生员”等角色。

来源:北湖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

作者:何琳琳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