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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持续发力 扎实助推生态环保工作持续向好

来源: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环资委 作者:廖雁苏 编辑:黄飞飞 2021-04-02 15: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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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持续发力 扎实助推生态环保工作持续向好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县委“生态立县”战略目标,积极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在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及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多措并举、持续发力,确保江华生态环保工作持续向好,收到了良好效果。

注重加强立法工作,形成良好生态环保执法监督氛围。

江华县人大2015年启动《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制定工作,历时4年,该条例己于2019年2月25日江华瑶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9年5月30日经湖南省第十三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2019年7月1日起实施。一年多来,该条例的贯彻实施实现了良好开局。2019年底,该县启动了《江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修订工作,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对涉及生态环保方面的28条、29条、30条、32条、36条等条款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先后召开两次征求意见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6条。目前已形成《江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草案)初稿,计划提交县人大常委会议进行审议。2020年2月,该县又启动了《江华瑶族自治县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拟通过立法进一步规范野外用火管理,确保江华作为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林区县的野外用火进一步规范,保护好林业等生态资源。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第三十三次会议已进行了两次审议,并向省人大法制委进行了专题汇报,目前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修改过程中。

注重开展工作审议,促进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近年来,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上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本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计划的情况报告。通过审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交办、提出整改意见。2020年,我县两个省控以上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达标率100%,水质优;我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为97.0%,PM2.5月均浓度为24ug/m3,较上年同期下降3ug/m3;PM10月均浓度为42ug/m3,较去年同期下降7ug/m3;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70,较上年同期下降7.8%,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全县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安全保障有效。

注重进行专项调研,找准生态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近年来,每年均开展了生态环保、污染防治方面的工作调研。2017年4到5月,县人大常委会组建三个调研小组,重点对全县养殖业发展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发现、总结、推介了猪舍排污改造、养殖费物利用、沼气(沼液)使用管理等三个方面的典型。2018年,汇同环保、水利等部门对全县投肥养鱼等问题进行了调研,并进行自查自纠,落实禁养规定,净化了水源。同时,对县城饮用水水源地的环保状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督办。2019年4月,县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重点对养殖业环保问题进行了跟踪调研,并提出了加大联合执法监管工作力度、加大环保宣传工作力度、加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等具体建议,并对建议进行了交办和跟踪督办。2020年,组织开展了全县饮用水环境情况调研。对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隐患、供水安全隐患、供水水量不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尚不完全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提出了增强各级各部门水源保护意识,形成良好的水源保护氛围;加快推进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地属地日常监管等4个方面的建议。2020年12月,组织开展了县城城区燃气使用及管网建设情况调研。对县城燃气管网建设情况、燃气使用情况、群众期盼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调研成果将为下一步政府推进燃气建设工作提供助力。

注重开展执法检查,监督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2019年4月,配合省市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对两法两条例在我县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找准薄弱环节,逐一进行整改。2019年10月,又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在全县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2020年9至10月,对《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施行一年多来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组建的5个执法检查组重点对涔天河水库两岸林木林相改造计划、设计和实施、饮用水源地实施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山区乡村组道路两侧林木实施生态公益林管理等五个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思想认识、学习宣传、实施效果、资金投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办,并向县委作了专题汇报。这对依法推动该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向深入、走在前列,为科学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注重督办问题整改,确保生态环保问题逐一解决。

严格督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督促整改到位。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共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13件,反馈共性问题9个;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9件;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12件,反馈问题3个;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问题12件。所有突出环境问题已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经过巡查,未出现反弹。

及时督办代表意见、建议。该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共收到县人大代表提出有关污染防治、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31件。该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亲自督办、环资委积极跟踪督办,通过面访、现场查看、电话调查等方式对每一件建议意见案都进行了跟踪督办。如2018年,把李国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环境卫生垃圾综合处理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监督办理;2019年,把蔡红明等代表提出的85号建议《关于整治居民小区油烟、噪音污染》作为重点建议监督办理;2020年把曾春英等代表提出的3号建议《关于河路口和顺纸业污染的建议》、魏能军等代表提出的17号建议《关于禁止在人畜饮水水源地养殖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监督办理,县人大环资委全程跟踪督办。通过回访,31件代表建议意见案件代表满意率达到100%。

在县人大的强力助推下,该县上下重视生态环保工作的意识显著增强、抓生态环保工作的措施更加有力,生态环保工作成绩喜人,空气质量持续保持良好、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连年位列全市前茅,并荣获了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来源: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环资委

作者:廖雁苏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