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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2020年工作总结

来源:教科文卫委 作者: 编辑:黄飞飞 2021-02-04 1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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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发挥主导作用,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一)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地方立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是我省文化领域第一部综合性基础性的地方性法规。2019年,办法列入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2020年,办法列入常委会预备审议项目。为加快立法进程,我委主动承担牵头起草法规文本任务,在深入基层调研、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办法草案。2月至3月,我委向28个省直单位和14个市州人大书面征求意见,收集意见建议162条,修改11稿。3月下旬,办法草案提交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7月,经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完善社会参与激励机制等方面作出硬性规定,明确了新建改建小区应配套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和农村地区流动、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拆除公共文化设施应当征求社会意见等。为推动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我委负责同志带头宣讲,作专题辅导2场,现场听课和线上观看人数达21.1万人。

(二)率先制定现场救护地方性法规。《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现场救护行为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我委及时回应2019年调研中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要求对现场救护进行地方立法的呼声,积极建议并争取将制定条例列入了常委会2020年的立法计划,并主动承担了条例草案的起草任务。在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我委坚持“小切口”,不搞“大而全”,突出对现场救护及相关设施建设、培训服务作出规定,对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已作规定的院内救护、院前救护没有纳入条例适用范围,通过创制性立法“量身定制”解决现场救护中存在的“不会救、不便救、不敢救”难题,力求条例针对性强、适用管用。在深入长沙、衡阳、怀化、益阳、娄底5市开展调研,广泛征求省内各地方各部门意见建议,致函了解外省市相关立法执法情况的基础上,九易其稿形成了提交常委会审议的条例草案,共27条,未设章节。7月,该条例经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聚焦“不会救”的问题,条例对开展现场救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作出了规定,尤其是明确了现场救护知识教育应纳入各级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师培训计划;为了解决“不便救”问题,条例对AED等急救设备的配置建设标准、购置安装要求等进行了明确;为了消除公民“不敢救”的顾虑,条例规定施救者的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均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认真审议中医药法实施办法。及时出台《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是加强我省公共卫生法治建设的客观要求。在法规起草阶段,我委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加强与办法起草单位的联系,共同研究办法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合法性、适当性和立法技术等问题提出参考意见和建议。收到省人民政府提出的议案后,我委赴郴州、邵阳、岳阳等地开展调研,向常委会提出了强化政府对中医药传承发展的领导责任、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作用、扶持中药产业发展、发挥中医药行业协会作用等审议意见。在审议阶段,我委密切与法工委的协同配合,共同协助做好法规草案的审议工作。9月,该办法经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委的审议意见得到了充分体现。办法对政府发展中医药事业和产业的责任、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加强对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的管理、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加大医保政策对中医药的扶持等方面作出规定,为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奠定了法治基础。

此外,我委还赴岳阳就制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办法》和修订《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开展了立法调研。

二、聚焦民生热点,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一)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调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一年来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党中央迅速作出部署,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采取了多项重大举措。我委坚决将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建议将听取和审议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列入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4月,我委完成了全省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情况专题调研第四组赴株洲、郴州调研的组织服务工作,起草了调研分报告,就加快推进疾病预防及控制体系现代化、建立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协同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建议,得到了常委会主要领导的肯定。6月,我委根据监督法第十一条规定,将专题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列出具体清单,转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7月,我委将常委会审议意见以条目化形式转交省人民政府,并督促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办理责任,开展整改工作。

(二)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协助常委会对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综合监督。《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基础教育校舍规划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常委会把条例实施情况作为2020年监督工作的重点,将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三种监督形式结合起来,开展综合监督,打出监督“组合拳”。一是严格依法监督。执法检查前,检查组深入学习条例,针对不同的检查对象确定4个方面的13个问题作为检查重点。9月,检查组分为三个小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分别赴长沙、湘潭、邵阳、常德、娄底等5市,深入到13个县(市、区)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中,始终以条例为准绳,对照条款逐项检查。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紧扣法规条文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意见。二是突出问题导向。6月,检查组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州对条例实施以来新建住宅区配建中小学校幼儿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将规划、建设、移交等情况统计上报。7月,检查组组成前期工作组赴长沙、衡阳、湘潭、邵阳、常德、娄底等6市,对照各地统计报表开展抽查暗访,全面摸排查找问题。三是注重工作创新。创新执法检查方式,采取领导带队现场检查与前期工作组随机抽查相结合;在确定前期工作组人员方面,邀请教育、自然资源、住建、审计等部门的人员参加;在成果运用方面,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列成“问题清单”,反馈所在地政府进行整改。改进专题询问方式,采取“闭卷”的方式,题目在询问前严格保密,常委会委员和列席会议的省人大代表在常委会联组会议上自由提问,围绕条例中规定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编制、项目建设、布局调整、建设资金保障等方面共提出了10个问题。常委会会议后,我委以清单形式整理了10条审议意见,依法定程序转交省人民政府办理。

(三)促推文旅融合发展,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为应对疫情对全省文旅行业的重大冲击,我委将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帮助文旅企业纾困解难、提振文旅行业复苏作为调研重点,积极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结合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我委听取了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3个省直部门有关情况汇报,深入衡阳、邵阳、永州、怀化等4市开展专题调研,赴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学习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情况,形成了调研报告。针对我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程度不够紧密、项目支撑效应不强、专业人才相对不足、品牌营销不够精准、综合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提出了推动深度融合、突出集聚发展、加强人才培养、激活优势资源、拓展客源市场等建议,为常委会审议专项报告提供参考。会后,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我委积极督促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打造红色旅游品牌、推进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展全省文化旅游资源普查、提升旅游产品文化品质、大力发展文旅新业态等方面采取具体措施,推动全省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四)务求工作实效,协助常委会加强跟踪监督。我委对2019年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情况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两个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推动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将“增加25万个公办幼儿园学位”列为2020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督促省人民政府在加大传染病防治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学校等重点领域传染病防治、加快疾控体系建设步伐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打下了良好基础。

(五)保障宪法法律实施,做好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标民法典,对我省现行有效的教科文卫类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向法工委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法工委审查《郴州市文明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对《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2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研究,及时提出并反馈审查意见。

此外,我委还就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基层公共卫生防治能力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等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

三、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认真做好建议督办工作

(一)全面督办代表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中,涉及教科文卫类的有248件主办建议,闭会期间6件,共254件。我委坚持将建议督办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绩效考核范围,与立法、监督工作同时安排、同步推进。4月,制定了2020年度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方案,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及人员。8月,常委会领导带队到湘雅二医院督办“关于缓解我省省会城市大型三甲医院停车难”的建议,办理效果明显。9月,我委安排专人对各部门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解,做到了督办工作常态化。254件主办建议按时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代表对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同时,我委还自选了4类重点关注建议,由我委组成人员分别牵头督办,督促有关部门在支持文旅企业战胜疫情、加快乡村旅游发展、举办农民工春晚、推动长沙打造音乐之都(如举办国际吉他艺术节)等方面出台政策文件、给予资金支持,也取得了明显实效。

(二)突出督办重点处理代表建议。针对疫情,我委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将大会期间王爱民等3位代表、闭会期间袁运长、胡丽2位代表提出的“提升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类建议提请主任会议确定为常委会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由我委具体督办。5月,常委会领导带队到长沙市一医院北院、湘雅医院现场督办重点处理代表建议,并召集省卫生健康委及相关会办部门共同研究办理措施。我委积极发挥协调作用,提出了6个方面应当重点解决的问题清单交省卫生健康委研究,促使承办单位真正将建议办出实效。10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湖南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重点建设行动方案》,将全力推进“一网三中心一基地”(即疾病预防控制网,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大湘南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大湘西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医疗物资储备基地)建设,力争通过3年左右时间,使湖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三)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全年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参加立法座谈、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10余次。首次邀请39名教科文卫领域的省人大代表参加全省人大教科文卫系统干部、省人大代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代表的履职能力。我委6名常委会委员积极走访联系基层省人大代表,为代表履职和搞好本职工作排忧解难,帮助解决村教学点办学经费、红色景区修缮等问题。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分党组“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的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实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做到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突出抓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湖南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认识,组织党员、干部聆听常委会主要领导“七一”党课辅导,深刻领悟“既要讲好党言党语,也要讲好法言法语”的科学内涵。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扎实开展“重温党章、重温入党誓词、重温革命烈士家书”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新精神新要求,增强贯彻执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完善制度促规范。认真学习《党委(党组)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时制定分党组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分党组书记落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围绕“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根据新的形势需要,集中清理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废止制度7项、新制定制度5项、修订完善制度11项,重点对党支部学习、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基层联系点等制度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对照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对党建活动室进行了重新规范,在“七一”表彰中,我委党支部评为“先进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年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9次、支委会1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分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4次,扎实开展支部联基层、“现场救护进社区”等实践活动,为支部基层联系点平江县安定镇培才学校解决办学经费和贫困生助学金35万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支持驻机关纪检监察组有效开展监督,认真落实专题会商制度,及时制定委员会廉政风险清单,形成管党治党合力。

(三)疫情防控显担当。疫情爆发以来,我委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生命重于泰山”的指示要求,多次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疫情排查、消毒杀毒、人员值班等各项措施,主动报名参加疫情防控志愿者队伍,踊跃参与“抗击疫情爱心捐款”活动,联系安信、圣湘、正清等企业为省红十字会、郴州市、机关扶贫点共捐赠了价值约1300万元的防疫物资,为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解决了燃眉之急。坚持疫情防控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及时报请主任会议对2020年立法计划和监督计划进行调整,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新冠肺炎防治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增列入监督计划,将制定现场救护条例由调研项目提前至审议项目。2月至3月,我委全体工作人员加班加点赶进度,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完成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办法草案和现场救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并联系《人民之友》杂志社编发了一期疫情相关法律知识问答。

(四)密切联系促发展。加强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的对标联系,2月向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征集关于传染病防治法等4部防疫法律法规的修改意见共500余条,我委归纳整理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教科文卫委提出书面建议,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加强对市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工作的指导联系,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办法和现场救护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向14个市州征求意见建议213条,并做到能吸收的尽量吸收,7月委托部分市州开展了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执法检查,12月在长沙组织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全省人大教科文卫系统干部培训班暨工作会议,既密切了联系,又锻炼了队伍。加强与省直教科文卫部门的对口联系,全年赴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播电视局等单位走访调研,主动邀请省直教科文卫部门参与我委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一年来,在常委会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各位代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有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比如,教科文卫领域的立法仍然存在不平衡、监督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调研成果运用不够,等等,这些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实施“三高四新”战略中展现新作为,努力推动人大教科文卫工作迈上新台阶。

来源:教科文卫委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