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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人大法治监督 推进依法治区

来源: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 作者:张亚琴 编辑:黄飞飞 2021-01-04 15: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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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七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2016年来,北湖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区委“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总体部署、具体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措施,深入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有效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依法监督“一府一委两院”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作用。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

常委会机关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机关工作议事日程,成立了机关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由区人大党组成员、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担任副组长,负责有关事务工作,研究部署机关普法工作。根据“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及时制定普法方案,明确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每年年初及时制定工作计划,作出部署,年终做好总结。为使学法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机关结合实际制定了普法学习制度。

二、积极推进重点工作和重要活动的开展

1、出台《北湖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并抓好制度落实。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为了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7月1日通过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宪法宣誓制度。随后,2015年12月4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湖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紧接着,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在2016年3月22日召开的第59次主任会议上通过了《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宪法宣誓办法》。在2015年12月25日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北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正案在第二十条中,专门新增了“由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和任命的人员向宪法宣誓”的内容,并从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开始,试行了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故按照全国、省、市人大对宣誓制度的操作办法,结合我区的实践操作和实际情况,正式出台了《北湖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根据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宪法宣誓办法》,2018年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北湖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度制定以来,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抓好落实,任命国家机关个人员近400人次。坚持拟任必考,任前公示、任前发言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就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并督促“一府两院”、各乡镇人大对任命或选举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推动了宪法宣誓仪式在我区的全覆盖,有效地激励和教育我区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2、突出宪法宣传,强化法律监督。组织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常委会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宪法、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参与到“12.4”国家宪法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学习宣传活动中,争做遵宪守法的标兵和带头人。组织人大机关干部到联点社区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宪法》读本及其他各类法治宣传资料,引导北湖人民崇尚宪法、自觉遵守宪法。配合省、市人大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和《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郴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等法律法规在全区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和调研,为推动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配合省人大开展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保障法>办法》立法调研,配合市人大开展了《郴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等等,让北湖良好法治实践更多更好地反映到上级立法活动中。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统一。细化工作流程,推广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依法对区政府报备的百余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有效维护了国家法制的统一性。依法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积极参加全国“两会”期间驻京维稳劝访工作,加强理论研讨,《转作风求实效,努力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一文在《中国人大年鉴》发表。

3、加强司法监督,力促公正司法。常委会不断加强对司法部门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大力宣传教育、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加大对拒不执行人员的打击惩治力度等审议意见。组织开展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区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情况的调研,致力于司法公平正义。开展了全区禁毒工作调研,向区政府提出了完善打击毒品犯罪的奖励机制、强化宣传教育等意见和建议。开展了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法院执行工作、检察院公诉工作等调研,督促支持“两院”推进司法改革,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两官素质,公正司法。组织部分省市区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了法院“两庭”建设和检察院“两房”建设,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参加检察院开放日,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代表在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开展了区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评查组重点抽查了9件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大、反复上访的案件,共提出问题10条,建议1条。开展了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调研,提出了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勇于担当、敢于亮剑,回应社会关切等工作建议,督促支持“两院”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公正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北湖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议》,专门出台了《北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民陪审员办法》,任命了138名人民陪审员。为推进依法治区做出新的贡献。

来源: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

作者:张亚琴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