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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中医药法办法草案等5件法规草案拟“再审”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奕樊 苏莉 编辑:黄飞飞 2020-07-24 17: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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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第二次记者会现场。

记者从7月23日上午举行的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第二次记者会上了解到,即将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拟再次审议实施中医药法办法草案等5件法规草案。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发言人曾东楼介绍,实施中医药法办法草案二审之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收到了公民、执业医师、中药材产业协会、医院等关于加大对中医药事业投入、加强中医药师承队伍建设、完善中医药行业协会等修改意见和建议共48条。在此基础上,法工委对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多次修改。一是为了促进中医药创新发展,增加了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医疗机构、中医药企业等建立科技创新平台的规定;二是修改完善了中药材质量标准中的中药材外源性毒素限度标准;三是为了加强中医中药师承教育人才培养,增加了鼓励开展名中医、中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等中医中药师承教育人才培养,加强对中药学学生培养的内容。

今年6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现场救护条例草案、实施广告法办法修正案草案和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草案。此次提请审议的二审稿,实施广告法办法修正案草案对修正案草案从广告的界定、公益广告规范、户外广告费用的规范管理等方面作了修改完善。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进一步细化了重点目标、重点区域和新兴行业的预防义务,完善了应对处置措施和相应的法律责任。现场救护条例草案则重点围绕解决“不会救”“不便救”“不敢救”等问题进行了修改完善。

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草案在二审稿基础上进行了修改,重点就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共建共享,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避免重复建设、闲置浪费及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等增加了相关内容。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奕樊 苏莉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