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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个特性”增强监督涉农专项资金实效

来源:龙山县人大 作者:陈长雄 编辑:redcloud 2020-06-12 11: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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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农专项资金是各级政府实施强农惠农政策的具体体现,随着国家对农业政策的调整,国家对“三农”的投入不断加大,尤其是涉农专项资金规模逐年扩大,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和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面广量大的涉农专项资金由于种种原因,在管理和使用中仍存在不少问题,迫切需要从各方面进一步加强监管。县乡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预算法、监督法的要求,狠抓关键点、打好组合拳,强化人大对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督,来推动涉农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规范项目实施,强化监督的合理性。要科学、合理地编制好涉农项目建设规划。每年财政安排涉农资金要以规划为依据,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减少盲目性,增强科学性,提高实效性。同时,要避免部门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各自为政,自行建设,重复投资。要建立完善涉农项目库,排出一批涉农项目,论证后报县财政部门建立涉农项目储备库,为涉农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奠定基础。

另外,要严格项目申报制度,做好项目的论证、审核、公示等工作;要规范项目实施,严格项目竣工决算验收。理顺资金管理,强化监督的精准性。支农项目所用资金应由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审定,避免多头申报,重复拨款。要明确乡镇政府和各分管部门在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分工,做到权责分明、责任到人。对资金的管理应由财政部门及涉农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系统的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所有项目资金从分配到使用都要发文明确,做到资金、项目、文号对应,要抄送相关部门单位,归档备查,以明确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防止管理混乱及移用、挪用、截留现象发生。要加强财政会计队伍建设,实行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增强责任感。确保专项专用,强化监督的严肃性。财政部门要配备专人,单独开设涉农专项资金账户,单独核算涉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拨付到农户的,要与银行沟通,由财政部门直接打入农户账号;要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规范村级财务核算,对村级组织接受的政府补助资金,要反应其来源和用途,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2020年是“精准扶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县乡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结合中央提出的“三大攻坚战”的目标要求,要对涉农精准扶贫的专项资金进行专题调研。同时,县乡人大应督促同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规范核算程序,保障涉农专项资金的阳光运行。实行责任追究,强化监督的权威性。县乡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改进监督方法,对各类涉农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责任人要张榜公布,以增加项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要强化涉农资金的跟踪监督,做到全程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经常性监督和突击性监督相结合,建立个人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与审计专业合作。充分发挥审计的专业优势,密切合作推进涉农专项资金监督。二是和财政有效联动。常委会要督促财政部门切实做好涉农资金的预算安排、切块分配和绩效评价等工作,从源头上提高农业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要定期督促财政开展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落实好财政监督责任。三是同纪检密切配合。邀请派驻纪检组织参与专项资金使用和涉农项目建设的督查。同时,要定期深入涉农项目建设单位检查、发现问题,责成相关部门或单位限期整改,并对违纪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来源:龙山县人大

作者:陈长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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