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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吉首市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建议

来源: 作者:李诗兴 编辑:redcloud 2018-01-28 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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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吉首市坚持“项目兴市、改革兴市、实干兴市”,大力实施“交通突围、城市提质、产业攻坚、民生升温”四大工程,全市处于高速蓬勃发展时期,特别是2017年,吉首市作为湘西自治州建州六十周年州庆的主战场,全省12个脱贫摘帽的县市之一,市政、交通公共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等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相继实施,新增建设用地数量猛增,耕地占补平衡矛盾日益突出。

  2014年我市获批用地项目14个,面积2216亩,其中耕地469.8亩(水田300.9亩,旱地168.9亩);2015年获批用地项目14个,面积2058.6亩,其中耕地624.4亩(水田111.05亩,旱地513.35亩);2016年获批用地项目5个,面积861亩,其中耕地325.6亩(水田285.4亩,旱地40.2亩)。2017年新增建设用地项目高达143个,土地面积需求高达84720亩,截至12月底,获批项目9个,面积2521.347亩,其中耕地356.697亩(水田281.7亩,旱地74.997亩)。而2017年,我市仅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202.36亩,项目用地指标与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差距大,超出的占补平衡指标全部依赖湘西州国土资源局在州内其他县市调剂及向省国土资源厅汇报争取的方式解决部分指标,但仍无法满足项目建设用地的需要。结合新一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吉首市将已规划项目确定占用基本农田的面积调出。但随着吉首市发展,仍有部分在建、待建项目在新一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验收后,占用基本农田,经科学合理规划设计后仍无法避让。

  因各个重点项目的不断推进,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需求越来越大,现有耕地指标远远无法满足项目建设和精准扶贫易地搬迁工程的需要,面临诸多现实困难:一是耕地后备资源相当匮乏,补充耕地指标难以为继。2015年以来,我市共组织调查耕地后备资源14423.55亩,结合林业部门提供的公益林、退耕还林数据及农业、水利、畜牧等部门的规划数据,考虑地形坡度、交通便利、水资源等开发条件,剔除不宜开发地类图斑,我市土地开发备选面积仅为9920.7亩,适宜开发的土地面积小,且大多零散破碎,无法开发水田;二是土地开发项目选址难,与林业部门退耕还林政策的矛盾突出。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利用涉林地类进行耕地开垦的通知》(湘发改农〔2017〕93号),对涉林的土地开发项目整理作出了详细规定,但因国土和林业部门长期缺乏有效衔接,致使林业部门退耕还林区域与土地开发备选项目区域部分重叠,导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实践中难以获得实质性突破;三是解决补充耕地指标难度增大。2014年至今,吉首市因项目选址立项难、施工环境恶劣等各方面原因,未能提供经省、州验收、报备的开发成果,占补平衡指标全部靠州内调剂的方式解决。根据湘西州要求,2017年起由建设用地项目所在县市自行解决补充耕地指标,州内不再统筹协调。

  目前,吉首市高铁新城、张吉怀高铁、PPP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等项目正在实施,急需大量用地,虽多次参与省补充耕地易地转让竞拍,因竞拍指标转让费过高,无法与省内长株潭等发达地区竞争,再加上财政资金压力过大,用地成本过高,多次竞拍均未成功。

  为推动吉首市建设武陵山片区核心增长极,增强吉首市辐射带动能力,突破贫困地区发展瓶颈,助推武陵山集中连片特困和少数民族地区脱贫致富,解决吉首市项目建设用地供求不平衡的突出矛盾,切实加强吉首市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的平衡,建议省人民政府:

  1.对公共及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防洪抢险等重大工程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允许在耕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把其他一般耕地化为基本农田,将占用的基本农田调出。

  2.由省内统一调剂吉首市补充耕地指标,切实将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工作向吉首市倾斜。

作者:李诗兴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