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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7-06-22 10: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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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有关规定,我委对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对全省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督办。2016年8月16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我委报送了《对全省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处理方案》,我委对该处理方案进行了研究,并反馈了书面意见。2016年12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全省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以下简称处理结果的报告),2017年3 月 20日,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召开第29 次全体会议,对处理结果的报告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

  我委认为,省人民政府对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认真制订处理方案,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调解和推进有关改革与试点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报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有关措施,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符合本省实际。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同意该处理结果的报告。为进一步稳定和完善我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加快我省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快农村改革步伐,建议省人民政府认真落实相关措施,以新的发展理念,切实做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确保我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质量,积极推进农村改革,特别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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