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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二Ο一七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7-06-22 1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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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制日报记者  朱宁宁

  5月2日,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对外正式公布。

  伴随依法治国理念的不断深入,大到国家利益和安全的维护,小到普通民众的衣食住行,法律对社会经济生活影响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因此,立法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界的关注。作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是对本年度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具体安排,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法制日报》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了解到,早在2016年9月,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就已经着手开始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2016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了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之后,根据党中央各项工作要点安排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在对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结合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和各方面对计划调整的反馈意见,对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进行了调整,并于2017年4月经第九十三次委员长会议审议通过。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也由此正式出炉。

  那么,与以往相比,今年的立法计划有哪些不同之处?哪些内容值得重点关注?又有哪些新的提法值得注意?记者近日就此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首次强调突出重点立法项目

  “在编制过程中,我们结合本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完成情况,先后多次向有关方面征求意见,积极开展调研,听取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地方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和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相关负责人说。

  仔细梳理会发现,从结构上看,今年的立法计划跟以往有所不同。在安排审议具体的法律案之前,立法计划中新增了这样一段内容:“2017年是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最后一年,要积极组织实施调整后的立法规划,加快进度,分清轻重缓急,突出重点领域的立法项目。要按照立法主动适应改革的要求,坚持将党中央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立法项目作为重点,扎实做好民法总则的审议出台工作,积极推进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着力做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点立法工作,做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方面的立法工作,落实好党中央有关改革举措实施规划和年度任务部署的相关立法工作。”

  强调坚持将党中央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立法项目作为重点,进一步明确民法总则审议出台等具体重点立法工作任务,这是立法计划中首次出现的内容,也是今年立法计划的一种新做法。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之所以作出这种安排,是为了进一步突出立法重点,明确重点任务,尤其是要突出中央明确的立法重点,保证中央决策部署的落实。

  立法数量较以往有较大提高

  2017年立法计划中,继续审议的法律案9件,初次审议的法律案14件。相比2016年立法计划,今年的立法计划中继续审议和初次审议的法律案数量均有提升。

  这些具体的立法项目主要包括: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着力做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加强反腐败法律制度建设;制定国歌法,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做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方面的立法工作,制定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等单行税法;着力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制定电子商务法,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证券法、标准化法;制定社区矫正法,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法、公共图书馆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保障人民文化权益;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修改水污染防治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核安全法、国家情报法,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

  立法计划中还安排了一些预备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视情安排审议。除了上述法律项目之外,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三五”规划等部署需要制定和修改的其他法律,适时安排审议,并继续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做好改革试点授权决定相关工作。

  提出筹划编制下届立法规划

  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提出,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继续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围绕这一要求,立法计划提出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确定的立法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继续推进立法工作制度化建设,认真总结本届立法工作,筹划编制下届立法规划,切实改进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和立法宣传工作,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立法工作队伍建设。

  对比以往的立法计划,今年计划中有多处内容值得关注:

  首先,立法计划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按照立法规划、计划,把好立项关,科学合理地安排立法进度。凡涉及改革任务举措的立法项目,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要主动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方面沟通协调,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过程中,要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的法律化和争权诿责现象。对法律需要制定配套法规的,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要督促有关单位和地方按照要求制定、修改、清理配套法规。

  其次,鉴于今年是本届人大的最后一年,立法计划提出要认真总结本届立法工作,筹划编制下届立法规划。各相关单位要及早筹划总结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特别要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立法工作的成果和经验,及时启动编制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

  最后,切实改进备案审查工作。立法计划明确要求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与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主动审查的作用,对新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逐件进行审查,有重点地对地方性法规进行主动审查。同时,立法计划提出,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加快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建设。大力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研讨和经验交流,加强对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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