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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法草案拟于2018年3月提请审议

来源:中国人大网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7-04-26 1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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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许安标,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就“民法总则草案与人大立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亮点都有哪些?2017年的立法重点是什么?立法工作面临什么挑战?这些问题在本次记者会上都得到了明确的答复。

  立法成绩:2016年新制定法律8件、修改法律27件

  许安标说,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取得了重要的新进展。去年大会以来,常委会新制定法律8件、修改法律27件、通过了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7件,还审议了9件法律草案和一个决定、两个办法,应该说立法成绩是很大的。

  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就严肃查处辽宁拉票贿选案作出决定、对香港基本法有关条款作出的解释,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立法方面制定了网络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构建国家安全法律体系取得新的进展。立足于继承和弘扬中医药这一中华民族的瑰宝,制定了中医药法。贯彻落实文化强国战略,制定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电影产业促进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制定了环境保护税法。修改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对外资企业法等4部法律进行打包修改,将自贸区试点的成果复制推广到全国。对节约能源法等6部法律、对对外贸易法等12部法律进行打包修改,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作出了相关改革试点的授权决定。

  立法重点:2017年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

  许安标说,2017年是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最后一年,立法的工作任务是很繁重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将党中央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立法项目作为重中之重,优先安排。在做好本次大会审议出台民法总则工作之后,要积极推进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要加强反腐败立法,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

  许安标说,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是今年的立法重点。全国人大机关和中央有关部门正在密切合作来研究相关的修改问题。从工作安排上,拟于2018年3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许安标说,2016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三个地方已经成立监察委员会,并将按照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保证试点工作积极稳妥、依法有序的推进。

  立法安排:2017年立法工作安排达40项之多

  当前的立法工作很多都是涉及到深层次的重大的制度改革和利益调整。许安标说,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一体前行。立法和改革又各有不同的特点。改革的特点是变,立法的特点是定。在这样一个协同推进的过程中,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立法工作确如你所说的,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

  第一个是任务越来越重。今年的立法工作安排,有40项之多,任务越来越重。

  第二个是难度越来越大。很多立法都涉及到一些深层次的制度调整和利益调整,所以难度越来越大。

  第三个是要求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立法的要求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不管用。

  第四个是立法的节奏越来越快。法治实践、社会实践对立法需求很大,要求尽快地推进,这是我们立法工作面临的挑战。

  立法质量:提高立法质量是永恒的主题

  许安标说,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我们现在法律条文的厚度应该说都是越来越厚,这反映了它规定得更加强劲,就是努力使法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可以说,提高立法质量是我们立法工作的永恒主题。

  在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实践需要,总结经验,采取了很多新举措、新做法。

  第一,本届以来,建立了一个很重要的制度,就是法律案在通过之前要进行一次评估,而且是尽量找一些以前没有参与这项立法工作的人大代表、专家、实务工作者进行评估,看看这部法律具不具备条件、是不是成熟可以提请表决。

  第二,建立了四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有上海的虹桥街道办事处、江西景德镇、湖北襄阳、甘肃临洮,努力把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为立法联系基层的直通车。法律草案直接印发到基层去征求意见,直接去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第三,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机制。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所有的法律草案都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布。在世界上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国家并不是很多。所有法律草案原则上都公开的同时,现在还有进一步的发展,就是草案的二审稿、三审稿都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布,征求听取意见。比如民法总则草案就公布了三次。

  第四,建立健全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充分发挥立法专家的作用,这是近年来的一些新的做法、举措。总的来说,2015年全国人大修改了立法法,进一步完善了立法的体制、机制,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立法导向:要适应改革和经济发展需要

  立法工作如何来适应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许安标回答记者提问说,应该说这是立法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导向,也是一个立法工作的牵引。主要是从这么几个方面来适应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

  第一,我们在编制立法规划,拟定立法工作计划的时候,把与改革有关的立法项目放在优先的位置,作为重点的立法项目推进。

  第二,立法要将改革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及时上升为法律。十二届全国人大成立以来,新制定的法律有18部,修改法律有36件,应该说这样一些修改、制定都体现了改革的成果。 第三,对立法条件还不成熟,但实际还需要先行先试的,我们又要保证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我们要通过改革来完善法治怎么办?就是要及时作出授权,使改革于法有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先后作出了13项授权决定,确保有关改革试点在法治框架内依法有序推进。2016年就作出了3项授权决定。

  第四,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近年来,创新修法的方式,综合运用打包修改的形式,对部分法律中相近或者相关的条款一并进行修改。2016年总共打包修改的法律有22件次,确保相关的改革决策落地。(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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