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省编委于2016年5月17日发出湘编复字〔2016〕2号文件,同意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仍并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一套人马、两块牌子。2016年11月12日,省委发出湘委干〔2016〕356号文件,提名肖迪明同志任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戴少一同志任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根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及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机构更名及人员职务名称相应变更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备案:
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肖迪明的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名称变更为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戴少一的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名称变更为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吴秋菊的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更名后未继续提名,已自然免去。
特此报告。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徐守盛
2017年1月10日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