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大网>代表工作>议案审议>正文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6-10-09 10:07:28
湖南人大微信
公众号二维码
—分享—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谢文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我委审议的代表议案共2件,即:刘朝辉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修订《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列入湖南省2014年立法出台项目的议案”(第5号)、刘洋等2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议案”(第12 号)。2014年3月25日,我委召开代表议案办理会议,与省检察院、省民政厅、省老龄办、省政府法制办研究议案办理具体工作,发函相关单位,要求加快法规起草或可行性论证进程。对于第5号议案,我委建议将议案提出的制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列入了2014年常委会立法计划。提前介入有关立法工作,开展立法调研,4月,组织省民政厅、省老龄办等单位,先后到怀化市及鹤城区、永州市及双牌县、零陵区开展立法调研,实地考察养老服务场所,广泛征求立法意见和建议;10月,到山东省、江苏省学习考察老年人权益保障立法经验。对于第12号议案,我委将《湖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列为了委员会2014年立法调研论证项目,多次听取了省检察院有关立法调研论证的情况汇报,并就有关立法具体问题进行研究探讨。12月18日,我委召开第15次全体会议对2件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将修订《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列入2014年立法出台项目的议案。我委认为,2001年制定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与2012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不相适应,刘朝辉等代表提议修订该实施办法,很有必要。省人大常委会列入了2014年立法计划。省政府已于2015年1月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

  二、关于制定《湖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议案。刘洋等代表提议在我省已有的《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基础上,制定新的《湖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以适应新的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确有必要。我委认为,预防职务犯罪立法涉及面比较宽,包含了检察机关、监察机关(预防腐败机构)和审计机关等多个部门,法律规范调整对象较广,需要认真做好立法调研。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国家已启动有关立法工作。建议待国家法律出台后,我省再结合实际进行立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