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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人大调研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审批工作

来源: 作者:卢辉 编辑:redcloud 2016-07-23 0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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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日,冷水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年玉率城建环资工委深入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调查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审批工作。
    为加强农村居民住宅用地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程序,冷水江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2008年出台实施了《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办法》要求,国土资源管理局严格农村居民宅基地的审批,坚持将是否“一户一宅”作为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审批的重要前置条件,对那些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审批宅基地的,都不予审批,原有老宅确实因结构或地质条件不宜改建,未与村(居委会)签订老宅基地退还协议的也不予受理,做到能用劣地的不用好地,尽量不占耕地,较好地落实了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法律政策。调查发现,2013年,冷水江市农村宅基地审批共1082宗,面积15.148公顷,其中老房改建645宗,面积9.468公顷,新建437宗,面积5.68公顷,农民对宅基地的需求日益增加,农村土地压力大,农民沿企业、沿公路建房,弃老宅建新宅的现象日益严重,农村旧宅基地较多,各乡镇都有“空心村”,但按我国现行法律,对旧宅基地的强制拆除缺乏法律依据。为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依靠村(居委会)的力量劝导农民拆除旧宅基地,收效甚微。国土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建议早日编制村庄规划,用规划引领控制农民建房,新农村建设要有序开展,切实做到先批后建。
    胡年玉副主任认真听取了国土资源局的工作汇报,对国土资源局的工作表示肯定,同时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农村宅基地审批要严格实行“一户一宅”,要结合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的相关土地改革政策,做到节约用地、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责任编辑:刘舒尹)
 

作者:卢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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