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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莅临沅江立法调研

来源:沅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邓华圣、龚金玉 编辑:redcloud 2016-07-23 05: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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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小平,率立法调研组莅临沅江进行《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调研座谈会在沅江市水利局会议室举行。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道峰、农业农村委主任邹应安,沅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连建华、副主任彭建军,沅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清云等相关领导,沅江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发改、公安、财政、国土、环保、交通、水利、林业、农业、安监、物价等部门单位负责人,部分省、益阳市、沅江市人大代表应邀参加座谈。座谈由邹应安主持。
    黄清云向调研组汇报了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并针对《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提出了建议。连建华以三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主任身份,对《条例》草案提出了修订意见和建议。随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与会人大代表也踊跃发言,为《条例》草案修订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大家一致认为,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用砂需求量越来越大,河砂采挖业发展迅猛,给河道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河道内砂石是河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有别于陆地的,与防洪密切相关的特殊资源,开采河道砂石,直接关系到防洪安全,关系到河流水域的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省出台相关条例依法规范监管行为,意义重大而深远。
    李小平对沅江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以及积极为《条例》草案修订献计献策,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各部门要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统筹兼顾河道砂石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强化监管举措、加大处罚力度。李小平表示,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确保今后河道采砂长效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规支撑。(责任编辑:陈柳)

来源:沅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邓华圣、龚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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