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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拟出台农村公路条例 打场晒粮最高罚5千

来源:红网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6-08-09 09: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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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公路有路标、反光镜,为何农村公路没有?农村公路上晒稻谷会不会罚款?农村公路维修管理谁负责…… 5月26日上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湖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分组审议。审议小组认为,农村公路的修建,在改善民生的基础上还需考虑成本,《条例》应明确规定农村公路标准化建设,提出农村公路维修管理资金解决办法。
  
  近10年来,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飞速发展,到2012年底,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18.85万公里,其中,县道3.1万公里,乡道5.45万公里,村道10.29万公里。发展中,农村公路存在公路网络化水平低、养护责任主体不到位、机制不健全、养护资金不稳定、养护标准低、部分建制村未实现通畅等问题。《条例(草案)》重点对村道的建设、管理、养护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每年秋收时节,不少农户选择将稻谷摊晒在公路上。今后,类似做法将受到处罚。《条例(草案)》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农村公路上擅自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农村公路。禁止在农村公路及其用地范围内打场晒粮、洗车修车、摆摊设点;采石取土、挖沟引水、堵塞边沟或者利用边沟排放污物;抛洒或者堆放物品、倾倒渣土垃圾、焚烧废弃物,违者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禁止其他损坏农村公路、危害农村公路安全和影响农村公路畅通的行为。
  
  《条例(草案)》第三十三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农村公路上行驶,违者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确需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的,使用人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县道、乡道上行驶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条例(草案)》还规定,农村公路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及设施进行改建、扩建,新建县道、乡道应当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等级。村道应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一般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等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施工许可制度。二级以上县道、中型以上的桥梁和隧道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由市州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资金,《条例(草案)》规定,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资金的来源包括国家补助的专项资金、成品油价格及税费改革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地方各级政府安排的财政性资金,同时,鼓励企业、个人等出资捐助,鼓励通过拍卖、转让农村公路冠名权、绿化经营权、广告经营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等运作方式筹资。
  
  分组审议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农村公路建设首先应把质量放在首位,要在改善民生的基础上,根据实际,考虑成本;农村公路标准化建设,如路标、反光镜等,应有明确规定;财政的钱就要重点用在公益事业上,在农村公路维修管理资金规定上,还要进一步细化,乡里拿多少,村里拿多少等都应明确。(责任编辑:陈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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