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3家污水处理厂分别是:株洲市云龙新城北部水质净化中心工程、攸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常宁市松柏生活污水处理厂、耒阳市梅桥污水处理厂、岳阳市马壕污水处理厂、常德市西湖管理区污水处理厂、张家界市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安化县梅城镇污水处理厂、苏仙区良田镇污水处理厂、新田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怀化河西污水处理厂、新化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永顺县芙蓉镇污水处理厂。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是我省主要污染物减排重要手段。2011年,我省与环保部签订“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其中有29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被列入国家重点减排建设项目,并要求在2014年建成投运。截至今年4月底,仍有上述13家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未动工,影响了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据介绍,这些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严重滞后,主要是地方政府重视不够,没有积极主动地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征地、拆迁、资金等问题。
约谈会上,省环保厅、省住建厅要求,各相关地方政府必须积极主动推进当地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如期建成投运;同时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网配套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理及再生水回用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各相关市州环保局要加强督促,每月向省环保厅报送本辖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省环保厅表示,对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的县(市、区),将适时启动区域限批。(责任编辑:陈柳)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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