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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6-08-22 1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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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厅长  史耀斌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扎实工作,砥砺奋进,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2012年预算收支目标和财政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全省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2931.8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74.6亿元,比上年增加408.3亿元,增长16.2%。其中:地方收入1776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54亿元,比上年增加258.9亿元,增长17.1%;上划中央收入1155.8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0.6亿元,比上年增加149.4亿元,增长14.8%。全省公共财政支出为4085.9亿元,比上年增加565.1亿元,增长16.1%。
  省级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716.6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1.4亿元,比上年增加38.7亿元,增长5.7%。其中:地方收入287.6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9.3亿元,比上年减少12.1亿元,下降4%(主要是上年资产处置等一次性收入较多,2012年减少53%);上划中央收入42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1亿元,比上年增加50.8亿元,增长13.4%。省级公共财政支出为803.1亿元,比上年增加63.6亿元,增长8.6%(省级支出增长减速,一是中央和省级新增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市县,二是按照中央要求,将原在省级列支的农业保险、粮食综合直补、粮食风险基金等补助市县资金改为对市县转移支付,这些资金都直接在市县列支)。省级地方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的19.3亿元中,剔除列收列支的非税收入后,省级可用财力超收13.4亿元,当年不安排,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并纳入以后年度预算统筹使用。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78.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为746.1亿元,其中省级收入128.6亿元,支出73.9亿元。省级收支之间差距较大,主要是相当一部分省级收入安排到市县,列市县支出。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930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为778.7亿元,其中省级收入132亿元,支出94.9亿元。
  初步判断,省级可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市县总体上也可以实现收支平衡。上述预算执行情况是快报数,在决算编制汇总后还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全省预算执行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收入增长减速回调,税收收入稳中有升,非税收入增长趋于合理。2012年,受经济增速放缓、结构性减税力度加大、价格涨幅下降等因素影响,全国财政收入增幅普遍回落,我省收入同样面临极大的下行压力。面对严峻形势,全省上下坚决落实中央和省一系列微调预调政策,主要经济增长指标下滑幅度逐步收窄;财税部门勤抓主体税种和重点税源,及时开展收入进度督导,强化汇算清缴和挖潜堵漏,力争应收尽收。
  分结构来看,全省税收收入完成2266.5亿元,增长17.9%。主体税种中,增值税617.9亿元,增长13%;消费税435.6亿元,增长13.3%;营业税387.5亿元,增长20.9%;企业所得税297.7亿元,增长33.5%;个人所得税116.9亿元,下降3.1%,出现减收主要是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的翘尾影响。全省纳入公共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665.3亿元,增长10.6%,增幅高位回落、趋于合理,比上年低60.9个百分点。
  (二)支出规模继续扩大,重点领域优先保障,三农和社会建设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全省支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直接用于民生的支出2694.7亿元,较上年增长17.1%,占财政支出的66%。如果再考虑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其他科目中涉及民生的支出,民生支出的比重还要更高一些。全省各主要支出科目的完成情况如下:
  农林水事务支出437.9亿元,增长11.1%。省财政统筹安排水利配套投入15亿元,比上年增长66.6%,确保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双季稻农户和种粮大户的补助力度,新增下达集中育秧补助1.7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1.8亿元、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资金9200万元,支持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9.3亿元,新增玉米和甘蔗两个险种,险种达到9个。启动武陵山、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推进少数民族高寒山区脱贫解困工作。支持将全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由村平4万元提高到5万元,实现行政村活动场所全覆盖。下达“一事一议”奖补资金17.2亿元,支持2.5万个村开展“村内户外”公益项目建设。筹措落实10.6亿元,实施乡村干部垫交农业两税债务化解工作。
  教育支出786.1亿元,增长45.4%。按照中央统一规定的口径,地方财政安排的教育支出占比达到16.4%,完成了中央核定的投入任务(占比16%)。省财政筹措拨付49.5亿元,支持高校超额完成化债任务,本科院校的生均拨款水平超过了1.2万元,并将省属高职、中职的生均预算安排标准提高到3400元和3100元。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补助标准提高200元/平方米,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标准提高250元/年,为武陵山、罗霄山片区37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的168万农村学生提供了营养餐。省财政新增安排1亿元,支持各地探索校车运营模式。推进农村幼儿园建设,启动农村偏远山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新建困难幼儿入园补助制度,新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现了资助制度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全覆盖。将中职免学费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学生、城市的涉农专业和经济困难学生。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9.6亿元,增长7.3%。省财政下达就业补助35.5亿元,支持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公共就业服务。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两项试点”由96个县市区扩大到全省,按照人均20元的标准资助2125万人参保缴费,向850万人发放基础养老金。连续第8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全省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的补助标准提高到全国平均水平。
  住房保障支出184.2亿元,增长45.4%。省财政在安排配套资金18.5亿元的同时,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通过贷款贴息,引导金融资本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较好地保障了工程进度。
  医疗卫生支出293.5亿元,增长14.3%。全省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均财政补助由200元提高到240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扩大到村卫生室,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化债工作,在8个县市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改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设施条件,支持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节能环保支出105.3亿元,增长23.4%。省财政通过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筹措28.8亿元,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等“十大环保工程”;筹措 18.7亿元,实施湘江长沙综合枢纽蓄水后污染防治项目;筹措19.8亿元,计划两年内将长株潭三市的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部置换为新能源汽车。争取中央资金12.6亿元,支持4个市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7个市县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32个地区纳入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示范区,水府庙和东江湖列入全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首批试点,长沙市列入全国节能减排综合示范首批试点。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亿元,增长20.3%。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落实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以及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政策;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单位转体改制,加强文化经营性资产监管,支持文化产业做优做强。
  (三)调控经济运行的力度不断加大、手段不断丰富,推动全省经济稳定增长、转型发展。一是大力争取中央投资。全年中央补助我省各类建设资金601亿元,比上年增长25%;转贷地方政府债券115亿元,规模居全国第二;对我省单独设立了 “两型”社会建设财力补助,2012-2016年每年8亿元,大大缓解了我省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生态环保和民生工程的资金压力。二是有效刺激消费需求。省财政拨付配套资金7.3亿元,及时兑付家电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下达长沙国家现代服务业试点资金4亿元,新增全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资金2000万元,改善城乡消费条件。三是坚定实施结构性减税。严格落实个人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提高等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税负,特别是帮助中小微型企业应对时艰,提高自主发展的活力。四是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全省科技支出完成47.1亿元,增长12.1%,加快产学研结合体系建设,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省财政安排新型工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开放型经济、企业技术改造等资金15.6亿元,支持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升级,培育壮大新的支柱产业。
  (四)尽力帮助困难市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激励优势地区加快发展,促进区域均衡协调。针对中央收入增速明显下降、对地方补助增量大幅减少的形势变化,省财政把缓解基层困难放在财力配置的优先位置,新增下达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57.3亿元。其中,新增安排困难市县48.6亿元,支持弥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支出缺口,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人口小县、农场管理区、困难城市区、库区照顾倾斜,对消化赤字、精简机构以及重大减收增支困难等给予奖励补助;新增安排“两型”社会建设财力补助、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8.7亿元,帮助长株潭地区和常宁、耒阳、资兴、涟源、冷水江等县市缓解转型发展中的突出难题。
  (五)创新预算管理机制,严格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整体提升理财水平和资金绩效。一是开展预算公开。省政府办公厅及省政府组成部门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重大民生专项资金公开范围由50项扩大到74项。二是调整规范超收收入管理办法。省级超收收入由 “当年超收、当年使用”调整为“当年超收、下年使用”,纳入以后年度年初预算统筹安排,并按程序报人民代表大会审批。三是下大力气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由4237个减少为513个,资金集中度明显提高,并初步建立了严控专项设置、加大因素法分配比重、提前研究下达资金等新型管理机制;推进实施粮油千亿产业、十大环保工程等6项重大政策(工程)资金的跨部门整合,共整合90.2亿元。四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27个省直部门的重大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并将其作为考核指标纳入省政府对相关部门的绩效评估。五是强化收支管理。为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强化财经秩序、硬化预算约束,对规范收支预算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将收入质量与增速一起纳入省对市县的绩效考核。
  2012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过去5年,既是经济形势波动变化极其复杂、困难矛盾突出集中的时期,也是财政改革加快推进,不断取得重大积极成果的时期。全省公共财政总收入由2007年的1123.3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2931.8亿元,增长1.6 倍;公共财政支出由1357亿元增加到4085.9亿元,增长2倍。
  在收支规模快速扩大的同时,工作实践中也积累了一些体会。一是坚持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积极改善和加强调控功能,推动科学发展。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管理通货膨胀、淘汰落后产能等重大挑战的过程中,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主动完善财政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优化产业结构和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避免经济大起大落,推动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省人民。不管经济形势如何严峻、财力多么紧张,只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实事,都积极谋划,尽最大努力予以支持和保障。全省直接用于民生的支出由792.8亿元增加到2694.7亿元,增长了2.4倍,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城乡低保、五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的补助标准达到或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三是坚持向基层倾斜、向困难地区倾斜,优化政府间财力配置,推动形成不同区域板块差异化发展的新格局。省补助市县的各类资金由669.3亿元增加到2271.2亿元,增长2.4倍,市县人均财力由1150元增加到3300元,提高了1.9倍,基层财政的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同时,完善财税扶持政策体系,定向支持长株潭、湘南、武陵山罗霄山片区等不同区域立足本地特色,实行差异化发展。四是坚持创新体制、革新机制,突出规范和绩效,推动财政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财政体制方面,调整省以下财政体制,实行财政省直管县,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健全“6+2”财力性转移支付体系;税收制度方面,全面推行增值税转型,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完善消费税,统一内外资企业税收制度,提高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预算管理方面,建立省直单位正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推进预算公开和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收付、非税收入、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政监督和会计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国家与企业和个人之间、省与市县之间、财政与部门之间的分配关系。
  与此同时,也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财税政策还不够完善,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的作用仍需加强;财政收入质量结构还不够优化,人均财力水平依然偏低,相当一部分市县还很困难;各方面事业发展的增支需求越来越高,财政保障的能力和手段亟需加强;偿债压力很大,一些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运行存在隐患,财政潜在风险不容忽视等等。对此,我们将通过加快改革步伐,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3年预算草案
  2013年,我省财政发展面临很多机遇和有利条件,同时也存在不少困难和压力。
  从有利条件来看,全省经济基本面继续向好,有很多积极因素,经济增长的活力和财政增收的动力在持续增强。各大区域发展规划加快实施,重大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开放、激活民间投资、扶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效果逐步凸显;经济发展正在发生新的结构性变化,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欠发达地区增长速度整体加快,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驱动更加明显,这些积极变化将切实增强经济自主增长的活力和动力,夯实财政持续增收的基础。
  从制约条件来看,保持经济稳定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财政收入在高基数上要实现高增长已非常困难,而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的任务很重,资金需求巨大。一是外需增长乏力,内需对投资的依赖程度依然偏高,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有限,企业开工不足、生产经营普遍困难,这些问题将直接影响相关税收增长。二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面、取消和免征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后,预计将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同时也会带来政策性减收。财政收入可能呈现中速或者低速增长的态势,收入增长减速将是全国普遍面临的突出难题,中央收入增长放缓将大大影响对我省的补助力度。三是刚性支出需求继续攀升,远远超过了自身财力增量,预计在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和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等方面,国家还会出台新的减收增支措施,预算平衡十分困难。
  201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工作。相机抉择,审慎调控,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激发市场自主增长活力,努力稳定经济运行;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下大力气推进社会建设;规范秩序,强化监管,推进预算公开,加强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推动湖南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积极贡献。
  根据上述形势分析和指导思想,2013年全省和省级公共财政收入增幅按12%安排,具体为:全省公共财政总收入3283.6亿元,比上年增加351.8亿元,其中,地方收入1984.2亿元,上划中央收入1299.4亿元。2013年,全省地方收入1984.2亿元,中央补助1790.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3784.5亿元;全省公共财政支出3759.6亿元,上解中央等支出24.9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省级公共财政总收入775.4亿元,比上年增加58.8亿元,剔除上年部分一次性收入后按增长12%安排,其中:地方收入294.9亿元,上划中央收入480.5亿元。2013年,省级地方收入294.9亿元,中央补助1790.3亿元,市县上解收入50.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亿元,收入总计2145.3亿元;省本级支出557.8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562.6亿元,上解中央等支出24.9亿元,支出总计2145.3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2013年省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的主要内容如下:
  农林水事务:预算安排59.3亿元,新增8.2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37.9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1.4亿元,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一是农业新增3.2亿元。新增安排3500万元,整合投入1亿元,支持水稻集中育秧;新设农业机械化示范推广专项资金,安排2000万元,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水平;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现代农作物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保险等生产服务体系的投入,继续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二是林业新增2.1亿元,重点支持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提标(每亩提高2元);新设林区道路建设奖补资金5000万元,改善林区交通条件;支持发展油茶产业和林下经济。三是水利新增2亿元,并统筹整合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四是扶贫新增8600万元,用于集中连片地区扶贫开发和少数民族高寒山区扶贫解困。
  教育:预算安排137.7亿元,新增13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67.5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70.2亿元。新增资金主要用于提高高校和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水平,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困难学生奖扶体系的提标政策等方面。
  科学技术:预算安排11.2亿元,新增2.1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8.5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7亿元。支持科技事业发展、科研成果转化、科普、知识产权等工作。
  文化体育与传媒:预算安排10.6亿元,新增2.9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9.7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0.9亿元。按照每村每年补助1万元的标准,安排农村文体活动经费;新增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资金6000万元,推进文化事业单位转体改制,促进文化繁荣发展;支持全运会备战参赛和开展群众体育活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安排75亿元,新增5.3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6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59亿元。连续第9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通过争取中央奖补资金,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新增1500万元,并统筹福彩公益金,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众的补助标准,推动扩大就业,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医疗卫生:预算安排68.8亿元,新增9.5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9.8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59亿元。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补助由240元提高到2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由25元提高到30元,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均补助由4000元提高到5000元。
  节能环保:预算安排10.3亿元,新增0.7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8.6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1.7亿元。新增预算主要用于实施淘汰落后产能、绿色能源、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减排政策,推进“十大环保工程”建设。
  产业与区域经济发展:预算安排69.4亿元,新增18.1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51.5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17.9亿元。新增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1亿元,定向用于湘南三市承接产业转移;新增建设财力补助2.5亿元,推进武陵山、罗霄山片区和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圈的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建设财力补助8亿元,支持发展实体经济和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新增安排3亿元,实施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程,支持一批特色鲜明的重点县率先发展;新增安排3.6亿元,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信息化与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两型”社会示范创建、旅游产业等的投入力度。
  住房保障:预算安排15.6亿元,利用奖补、贴息等手段,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加快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建设进度。
  交通运输:预算安排59.9亿元,新增3.5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54.2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5.7亿元,新增资金重点用于交通建设及融资贴息。
  一般公共服务:预算安排85.9亿元,新增8.1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75.7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10.2亿元。重点支持计划生育事业、人才引智、统计调查、安全生产监管、公共机构节能、侨务、民族干部培训等业务工作开展。
  国防与公共安全:预算安排38.9亿元,新增1.7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26.8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12.1亿元。新增预算主要用于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改善装备条件。
  省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中,当年可用财力安排的教育、科技和农业支出增幅均高于当年可用财力增幅,符合法定要求。
  另外,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768.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747.5亿元,其中省级收入 137.2亿元,支出79.7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009.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927.4亿元,其中省级收入142.9亿元,支出106.6亿元。
  为确保完成2013年预算,我们将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加强改善调控功能。密切跟踪并准确把握经济走势,提高财政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前瞻性和针对性,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灵活运用税收、奖补、贴息、债券、政府采购等手段,适度扩大政府投资规模,引导鼓励民间投资,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革新改造传统产业,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转型发展。与此同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规范税费减免,做到应收尽收,坚决制止为片面追求收入增幅、排名而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加快改善财政收入质量结构,推动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增长。
  二是更加注重统筹和整合,集中保障重点需求。建立健全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内的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机制,规范收支行为,优化资源配置;继续巩固省级专项资金整合规范成果,做实做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充分利用市场手段,努力保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重要政策的资金需求;坚决落实中央和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节庆论坛和楼堂馆所建设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三是更加注重公开和绩效,提高财政管理效益。省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范围扩大到所有政府机构,并启动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面向社会公开的重大民生专项资金由74项增加到97项。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尽早实现预算绩效管理覆盖全部财政性资金。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防范金融风险。综合评估省以下财政体制、省直管县改革实施成效和经验,针对财政运行中的新形势和新动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丰富支持政策,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总体保障水平和地区间均等化水平。
  完成2013年预算意义重大,我们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坚定信心,锐意进取,确保预算收支目标与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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