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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建辉率队赴娄底市开展《湖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来源:法制委 作者:游慧艳 编辑:黄飞飞 2022-06-14 22: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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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谢建辉率队在娄底市实地了解与政府预算有关的重大资金、重大投资运行情况。

6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谢建辉率队赴娄底市就《湖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考察了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百亿油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涟钢高强钢项目、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实地了解与政府预算有关的重大资金、重大投资运行情况。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关于预算审查监督管理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相关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市城发集团和相关企业、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娄星区人大常委会、双峰县人大财经委、乡镇人大主席及省人大代表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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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对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谢建辉充分肯定了娄底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效。娄底市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发展思路清、经济来势好、社会运行稳。娄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起步早、抓得实、成效好,为全省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娄底经验。与会人员尤其是省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强、质量高,调研组要认真梳理,充分吸收采纳。

谢建辉强调,政府预算综合反映了财政收支活动及政策施政情况,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关系每个人切身利益。加强人大预算监督、看好政府“钱袋子”,是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给人大监督提出的更高的要求。制定条例首先是落实中央要求的有力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十九届四中全会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要求。同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全国人大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预算联网监督、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等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以适应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制定条例也是贯彻落实上位法规定的需要。《预算法》的修改建立健全了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赋予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更多的职责和任务,《监督法》《审计法》对预算审查监督也有规定,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进一步在政府债务、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地方立法必须及时加以规范、保障落实。制定条例同时也是回应实践的需要。近年来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预算审查监督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拓展监督范围,创新审查监督方式,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也需要通过立法予以总结巩固。

谢建辉指出,提高立法质量,一是要把握一根准绳,就是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遵循不与上位法抵触的原则。二是突出一个重点,就是始终把预算绩效作为监督的重点,加强对重点支出、重大项目和支出政策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的审查监督。三是把握“三全”要求,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全方位覆盖。实现审查范围和内容的全覆盖,做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各环节紧密衔接、相互贯通,消除对开发区、非行政管理区、街道等派出机构的监管盲区。四是坚持问题导向,要结合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制约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等,找准预算审查监督的着力点、切入点、追踪点,立务实管用的法,为切实推动全省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秋菊,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欧阳煌,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曾东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

来源:法制委

作者:游慧艳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