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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人大: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永州新田人大 作者:郑鹏 编辑:redcloud 2020-07-07 16: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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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保证。近年来,新田县人大常委会以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工作制度体系为抓手,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为切实加强对政府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政府财力重点使用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预算外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政府财力的使用效益,出台《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要求县财政直接投资500万元以上或政府性举债、县政府承诺兜底金额在1000万元的重大投资项目必须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审议表决通过。聚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常委会会议每年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对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不满意的单位,责令再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直至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程序,从而从制度层面推动县人民政府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有效解决 “审而不改”的顽疾。

  强化对干部的全方位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相统一的原则,不断完善《人事任免办法》,严把任前审核、任中审议和任后监督三关,不断提高人事任免工作实效,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一是把好任前审核关。严格坚持任前考察、任前公示和任前考试等三项制度,规范对拟任人员的任前审查考核程序,组织拟任人员集中闭卷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予任命。二是把好任中审议关。通过规范提请程序、供职发言、向宪法宣誓、审议表决和颂发任命书等五项程序,推进任中审议规范化。实行任前履职承诺,在常委会会议上述职并接受询问,加深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拟任人员的认识和了解。任命名单及时通过新闻网、电视台向社会公告,让拟任人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把好任后监督关。对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审议、年度述职测评,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围绕干部工作实绩、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接受人大监督以及廉政等情况对任命人员进行监督。

  规范代表履职活动及议案建议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高质量的开展代表活动和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一是制定《加强和规范县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以及《县人大代表守则》,出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制度,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对代表年度履职、述职等情况进行详细纪实,每年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逐步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履职成效考核评价和约束激励机制。二是推动代表向选民述职。把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作为人代表接受监督的一个重要形式和依法履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深入调研、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制定了《县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办法》。要求人大代表就如何执行职务、履行义务和发挥作用,是否参与小组活动情况及为群众代言等情况向选民述职,更好地督促代表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激发和调动代表的履职热情。三是保障代表议案建议的有效办理。制定《县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的处理办法》,坚持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对口督办机制,每年精选10-15个重点建议,实行重点建议在大会上测评,县人民政府在人民代表大会上报告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并接受全体代表的现场测评,其他建议由乡镇人大组织测评,议案建议办理及测评结果作为承办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每年两次听取县人民政府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适时开展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视察,办理过程和结果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向社会公开,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加强机关管理制度建设。人大工作的法律性、政策性、实践性、程序性决定了人大机关的各项服务工作应当坚持以规范化为目标。为此,常委会机关把为“三会”服务、为代表和人民群众服务、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等作为人大机关事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不断总结工作规律,制定了工作纪律守则、机关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文来信来访处理办法等10余项机关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科学高效、规范协调的办文、办会、办事工作机制,提高了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服务的水平和能力。

来源:永州新田人大

作者:郑鹏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