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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谱写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篇章 ——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

来源:人民之友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9-12-18 10: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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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总结并坚持和完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积累的宝贵经验,把根本政治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今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过了逐步健全完善、不断创新发展的历程。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作为一项重要制度被正式确立下来,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从1954年制定宪法时的研究论证,到最终的决定和设立,历经“四次酝酿、三次搁置”的曲折过程。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成为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由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步入新的发展时期。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和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它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法律规定,同年12月,湖南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设立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此后,我省的市县两级人大相继设立常委会。

  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我国政权建设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栗战书委员长在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上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更好支持和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丰富和发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弹指一挥间,地方人大常委会走过四十个春秋。“四十而不惑”,人生如此,地方政权建设也同理。40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人民为中心,以宪法法律为标尺,履职尽责,开拓进取,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充分展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湖南省人大设立常委会的40年,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今年10月,省本级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198件,设区的市、自治州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93件,自治条例、单行条例42件;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400余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200余次、专题询问14次、专题调研300多项,对1400多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这些数字,度量着人民通过人大行使国家权力的伟大行程,见证了湖南人大工作的守正创新,彰显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情怀,记载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三湘大地上的生动实践和伟大功效。

  回顾是一种纪念,纪念是一种责任。走过历史的风雨洗礼、功业荣耀,我们要认真总结并坚持和完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积累的宝贵经验,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强化使命担当,全面提升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水平,把根本政治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和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行使国家权力,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要按照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要求,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作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第一任务,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管用好用的法规推进法治湖南建设。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健全代表联络机制,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使人大工作更好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谱写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篇章。

  (文章刊发于《人民之友》2019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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