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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篇】杜家毫在湖南省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上强调:全面提升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水平

来源:人民之友 作者:陈柳 编辑:redcloud 2019-12-18 10: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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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湖南省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在长沙召开。

  今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11月28日,湖南省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在长沙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提升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水平,努力把根本政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领导和老同志刘夫生、王克英、张剑飞、杨维刚、王柯敏、周农、于来山、刘玉娥、蔡力峰,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谢勇出席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主持会议。

  刘夫生、蔡力峰代表历届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作书面发言和大会发言。作为人大工作的亲历者,他们的发言饱含深情。他们深切体会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在未来必将得到更加充分的展现。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程水泉,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武长,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向伟雄,衡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清燕,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刚先后作交流发言。

  地方立法取得显著成效

  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同年12月,湖南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省人大常委会。1980年3月,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湖南省县级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实施细则试行草案》,这是我省第一部实施性法规,由此掀开了湖南地方立法的历史帷幕。

  “40年来,我省的地方立法取得了显著成效。”王刚在发言中提供了一组数据:截至今年10月,我省省本级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198件,设区的市、自治州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93件,自治条例、单行条例42件。

  “实施性立法、创制性立法、先行先试立法”是王刚发言的关键词。他说,开展实施性立法,使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有针对性地解决我省实际问题,更具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对由国家统一立法难以调整的地方事务,积极开展创制性立法;积极开展先行先试立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试验田”作用。

  “我们坚持彰显地方特色,长沙的山水生态和历史文化资源在哪里,专门法规就制定到哪里。”程水泉介绍,《浏阳河管理条例》在全国开创了专为一条河立一部法的先河,《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是全国第一部关于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在全国作出了依法禁摩的示范。

  湘西自治州突出加强生态文化保护等事关长远发展的重点领域立法。彭武长介绍,湘西自治州先后制定了涵盖全省唯一的世界文化遗产老司城遗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凤凰、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镇、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国传统村落、土家医药苗医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等17部生态文化保护条例,使湘西自治州成为全国少数民族生态文化保护示范区。

  监督实效不断增强

  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

  40年来,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创新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形式,采取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推动了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岳阳的监督工作在逐步规范中走向成熟,且更加有力有效,实现了四个转变。”向伟雄介绍,四个转变体现为:由单项监督到多种监督方式转变,推出“执法检查+工作评议”“集中视察+专题询问”等综合监督方式;由单次监督到跟踪监督转变,连续5年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实地视察,督促铁山水库水资源保护取得实效;由单体监督到联动监督转变,就食品安全、水污染防治等事关民生的内容开展执法检查,市县乡人大上下联动,一起发力,效果明显;由对事监督到对事和人的监督转变,实现对事监督和对人监督的有机结合。

  长沙市创造性开展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形成了“精选议题、找准问题、提出审议意见、再次听取整改情况”的“全链条”流程;执法检查落实以问题为导向,所有检查报告、督查报告的问题及整改意见部分均超过三分之二篇幅,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专题询问实行闭卷考、进行网络直播、拍摄专题片现场“点穴”,询问直击短板、后续跟踪督办,监督刚性和实效不断增强。

  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40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建立健全完善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体制机制。

  1982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提案(1983年改称建议、批评和意见,统称建议)产生办法;2012年以来,建立代表建议“大督办”格局;2013年起,“双联”工作明确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固定联系5名基层省人大代表;2015年出台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建设指导意见;2017年,重点处理建议由“件”改“类”、全面公开代表建议内容及办理单位答复……这些创新做法,有效促进了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了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为推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建管用,岳阳市推进民生实事票决,变“为民作主”为“由民作主”,在10个县(市、区)的21个乡镇实行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差额票决制试点,票决出120多件重大民生实事项目,解决了一大批民生热点难点问题。

  衡南县在推进代表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实践。邱清燕介绍,该县对代表履职情况实行履职积分排位,推出代表退出机制。为防止代表建议办理“被满意”,把征求代表满意度工作,由过去承办单位负责改为领衔代表所在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全县138个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站,近5年代表进站接待群众9600人次。

  全面提升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水平

  回顾40年光辉历程,杜家毫指出,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着力推动依法治省、法治湖南建设,大力推动法律法规深入实施、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有效保障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充分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巨大优势和实践伟力。

  杜家毫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和统领,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不断深化对人大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更加注重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功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和国家治理中得到全面贯彻、充分体现和有效执行。要始终坚持围绕大局谋划推动工作,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作为各级人大的第一任务,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地方治理需求,依法行使好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价值追求,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行使国家权力,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要始终坚持守正创新,牢牢把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政治定位和政治属性,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各方面建设,积极改革创新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代表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中的作用,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文章刊发于《人民之友》2019年第12期)

来源:人民之友

作者:陈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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