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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新闻发布会问答之三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黄飞飞 编辑:redcloud 2019-01-22 08: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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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广播电台发问:我这个问题是关于政府职责方面的,请问,条例将如何解决在促进高新技术发展中的部门分割问题?

  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法工委副主任曾东楼答问

      高新技术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各级政府以及政府的多个部门,需要各方面的协同。现实中,部门分割、信息封闭的问题客观存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条例进行了一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高新技术发展中的责任予以明确,建立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的科技体制。

  一是强化政府宏观统筹的职责。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全省高新技术发展规划,优化全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及产业化发展布局,统筹推进高新技术发展,定期发布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及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构建以完善重点产业链为目标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大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推进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

  二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新技术发展工作;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工作。

  三是建立和完善整合科技资源制度。为有效整合科技资源,进一步提高科技投入特别是财政性科技投入的效益,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有关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的财政性资金,完善投入机制,坚持统筹使用,分项管理,并建立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促进公共创新平台建设,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科学技术、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关键技术中试平台、科学技术基础条件平台、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等公共创新服务平台,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提供创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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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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