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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工作总结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7-07-28 10: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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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全省各级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及其成员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深化改革、聚焦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团结”的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召开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专家学者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省人大民侨委、省民宗委及时组织召开了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专家学者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莲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州县区民族乡的代表以及学术界共20余人围绕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交流发言,提出体会和认识。湖南日报、民族论坛杂志开设专栏,深入解读新形势下民族理论政策方针导向,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刊发各级领导的表态发言和各市州县的学习心得,准确把握民族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活动。9月中旬,省组委会组织部分中央及省内主流媒体23名记者赴永州市及江华、江永等民族县开展集中采访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报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的优秀事迹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集中发稿100余篇。省民宗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歌舞剧院协助组织“民族一家亲”艺术团赴江华、江永及永州市大专院校慰问演出,为民族地区人民群众送去了高雅的文化大餐,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欢迎和赞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广播电视台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大型直播等多种形式,推出了一系列题材新颖、贴近民生、鼓劲聚心的新闻报道,唱响了团结、发展的主旋律。特别是经视频道播出的《为了贫困“湘”亲的小康梦》系列专题,见证了潇湘大地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不断探索与实践的精准扶贫之路,提出了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可参考、可借鉴的样板和思路,获得了中宣部《新闻阅评》的充分肯定和省委相关领导的表扬。各市州组委会结合当地实际,集中在9、10月份组织开展采访报道活动,同时采取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组织科技“三下乡”等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月活动,营造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认真组织了国务院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工作。30名个人和25个模范集体受到国务院表彰,其中24个模范个人进京受奖。加强民族团结示范点建设。芷江抗日战争受降纪念馆、湖南省民族职业学院两个单位获批为第四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凤凰山江镇等5个单位获批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省民宗委投入2000万元重点支持26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的建设。省教育厅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小学阶段考查和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考及中职毕业考试范围。各市州组委会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四进”系列活动。长沙市通过举办“民族连心”社区纳凉晚会,宣传民族知识,慰问维吾尔族同胞和社区特困居民群众;怀化市结合民族习惯,举办大戊梁歌会、中国侗族芦笙文化艺术节、独坡六月六歌会等各种民间节会,编制宣传民族政策法规歌谣45首进行宣传、传唱。岳阳市组委会以筹备全省少数民族运动会为契机,突出抓好“一册一盘”,编写了《民族政策法规知识30问》宣传册,向少数民族学生赠送了带有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U盘。株洲市创新城市民族工作新方法,打造了一个以街道办事处为核心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模式,得到了国家和省民委的肯定。娄底、郴州、邵阳、湘西自治州等地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各级中心组学习以及党校培训内容,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民族政策落实。4月至8月,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莲玉率领下,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民宗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等成员单位先后赴湘西、邵阳、永州、常德等地开展民族地区高寒山区脱贫解困工作专题视察调研,提出推动脱贫解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研报告引起了杜家毫省长的高度重视,批示要把解决高寒山区脱贫解困工作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中之重。湖南日报开展《高寒山区蹲点日记》系列报道并编发《内参》,推动省委、省政府文件的贯彻落实。截至2014年底,全省有251个高寒山区贫困村实施了脱贫解困工作,各级投入解困资金10.84亿元,高寒山区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省人大民侨外委、张家界市组委会利用半年时间,开展张家界“一县两区”比照享受民族政策待遇的落实专题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梳理出张家界“一县两区”41项未享受或享受不够的优惠政策,调研报告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已转交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参考。为推动全省民贸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民宗委组成调研组,先后赴怀化、邵阳、常德、益阳、张家界、湘西自治州等地实地调研,召开省直有关单位座谈会,提出了进一步落实优惠政策的对策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了调研情况汇报,根据主任会议意见,交省政府研究参考。

  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省组委会将促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作为全年重要主题,开展了“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评审活动。省组委会组织省委宣传部、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民宗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扶贫办、红网等承办单位对各市州推荐的候选村寨,采取网络投票、游客体验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12个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活动的开展,在全省引起了强烈反响,推进了民族地区美丽乡村建设。省民宗委积极组织指导各市州做好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挂牌申报工作,全省27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获批命名;安排专项经费1.23亿元,重点支持了76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省交通厅将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19个民族县按全省最高标准进行项目补助,实现了全省24个民族县交通扶贫优惠政策的全覆盖,全年民族地区高速公路建设国省投入资金68亿元,民族地区国省干线建设2593公里,国省补助投入12.7亿元。省水利厅对民族地区水利发展坚持政策倾斜,做到规划编制优先、项目立项优先、资金投入优先,促进了民族地区水利建设发展。省发改委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项目建设资金的支持,全年安排民族地区以工代赈资金2.08亿元,安排民族地区农村水利建设资金10亿元,其中重点解决了民族地区300万农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省财政厅继续保留对民族地区体制补助按每年5%的比例逐年递增的政策, 2014年,对民族地区的体制补助达到3.4亿元,比上年增加0.16亿元;加大了对民族专项资金的投入,全年共安排少数民族专项资金3130万元;为减轻民族地区的资金分担压力,省财政对所有民族县全部执行最高的资金补助比例和最低的市县分担比例;通过省本级预算安排和争取中央补助等方式,安排28.9亿元,重点支持了民族贫困地区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

  加快扶贫开发步伐。省扶贫办出台《关于开展金融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对少数民族县的扶持力度,全年共安排到24个少数民族县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达到11亿元,占全省总数的55%,同比增长22%;安排少数民族地区“双千”产业扶贫工程项目32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1亿元,引导信贷投入7.5亿元;安排24个少数民族县296个村实施整村推进,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48亿元,占相应总数的64.6%;在20个少数民族县279个贫困村实施少数民族高寒山区脱贫解困工作,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6亿元;启动了新一轮对口帮扶,组织长沙等省辖7市对口扶持湘西自治州龙山等7县。省委统战部发挥统一战线优势,积极开展扶贫援建、救灾助困、引进外资等活动,支持民族地区发展,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促进特色产业发展。2014年,省发改委安排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83亿元,支持民族地区产业项目、产业园区建设和“六到农家”示范村建设;安排中央投资2.17亿元支持民族地区种养殖项目以及油茶林、防护林、石漠化治理等项目建设。省农业委在加大省级农业专项资金投入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投入,发展民族地区农业产业,推进民族地区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省财政厅对民族地区农业综合开发投入财政资金4.4亿元,较上年增加0.4亿元,增长10%。省旅游局加强对民族地区的旅游规划指导、产品开发、资金支持以及旅游业发展的市场促销,民族地区的旅游产业要素配套不断加强,规模不断壮大。

  推动城镇化和生态建设。省住建厅稳步推进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民族地区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加强对民族地区民居、风景带、城乡建筑风貌等的改造和建设,加大对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两房两棚、两供两治等资金投入力度,推动民族地区规划项目的建设实施。省财政厅将湘西自治州、少数民族县及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全部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全年补助资金15.3亿元。省林业厅将民族地区上交省级的育林基金和植被恢复费通过林业建设项目全额返还民族地区用于林业生产。优先安排民族地区林业项目资金,全年共筹措安排各类林业项目资金13.58亿元。省水利厅加大对民族地区水土保持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推进民族地区农村电气化建设、小水电代燃料和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建设。近年来,累计安排农村小水电中央补助资金1.12亿元,拉动社会资金投入农村水电开发10多亿元。省民宗委认真组织通道自治县60周年庆典活动和25个民族乡逢十庆典活动,通过县庆活动,省政府和省直部门支持该县1亿元,极大地推动了自治县、民族乡的发展。

  三、推动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促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省教育厅继续实施“歆语工程”民族地区英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对民族地区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的定向招生政策,提高了民族贫困地区考生享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机会。省财政厅安排省本级预算和争取中央补助28.9亿元,重点支持民族贫困地区学校改造和建设,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省文化厅积极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推动永顺老司城土司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申遗工作已上升至国家层面;组织“欢乐潇湘”、 “送戏下乡,演艺惠民”等文化惠民活动深入少数民族地区演出。省卫计委加大民族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卫生建设力度,推进民族地区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安排湘西地区转岗培训计划420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23人,招聘200名特岗全科医生,安排到民族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有效缓解了民族地区医疗人才不足、全科医师缺少培训的问题。省民宗委、省体育局、岳阳市组委会积极组织承办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10月23日至27日,来自全省民族地区的31支代表队、1600多名运动健儿聚会岳阳,参加8个竞赛项目和竞技、技巧、综合三大类表演项目比赛,充分展示了各地区、各民族的良好精神风貌,为我省组队参加2015年第十届全国民族运动会培养了人才、积累了经验。

  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支持民族地区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2014年下拨民族地区城市低保资金5.1亿元,比上年增加30%,超过全省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全面落实民族地区五保供养政策,民族地区五保人口约占全省五保人口数量的11.4%, 2014年省财政下拨民族地区的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占省级下拨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总量的14.4%,超过3个百分点,达到6936万元。重点支持民族地区农村敬老院项目38个,支持资金1246万元。新农合方面,对少数民族地区新增的地方财政配套补助继续坚持以省级财政承担为主,并确保少数民族地区各级财政补助及时、足额到位。2014年我省16个少数民族县市参合农民达447.83万人,参合率为98.45%,实现了新农合制度全覆盖。省住建厅加强民族地区安居工程建设,全年安排民族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配套资金30.76亿元、15.16亿元,分别占全省资金总额的30.06%、23.76%,改造建设民族地区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13.27万户,实施民族地区农村危房改造20474户,占全省任务总量的16.6%,为4.10万户民族地区居民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

  开展“启聪扶贫计划”工作。积极争取国家“七彩梦”贫困聋儿人工耳蜗植入救助项目对我省少数民族地区的救助名额,提高了扶助力度。省财政、卫生部门继续加大支持力度,保证了补助资金、新农合报销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各市州组委会积极协调,按时完成了全年任务。2014年,我省贫困聋儿人工耳蜗抢救性康复项目开展顺利,共完成人工耳蜗植入手术200余例。怀化市组委会针对各个少数民族县群众白内障患者多,群众急需改善疾病诊疗的难题,组织开展了“明眸工程”复明行动,为400多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扬和好评。

  四、推进民族法制建设

  切实加强散居少数民族工作。5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情况报告,并向省人民政府转交了审议意见。为做好参谋服务工作,省人大民侨外委深入散居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全面客观分析了湖南散居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建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多位领导同志的重视和批示,并被省委《内参》编发。

  认真做好民族地区单行条例前期介入工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查批准了《麻阳苗族自治县柑桔产业发展条例》。省人大民侨外委对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计划进行了调研摸底,及时与有关方面衔接沟通,加强计划项目的调研论证,编制了民族自治地方两年立法计划,同时,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芷江侗族自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以及《城步苗族自治县奶业发展条例(修订)》的起草制定工作进行了提前介入,加强了指导协调。

  2014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深入,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整体合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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