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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财经委专题听取省直有关单位关于年度立法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来源:省人大财经委 作者:刘海娥 编辑:redcloud 2016-10-26 10: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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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9日上午,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省直有关单位关于年度立法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财经委主任委员田家贵同志主持会议,副主任委员朱新民、文富恒、姚茂椿同志出席会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旅游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和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分别作了汇报。

  会议提出,要加快立法进度,推动立法计划实施。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安排,2015年度财经类立法审议项目2件、调研论证项目5件,2014年遗留项目2件。从各单位汇报的情况看,部分立法项目进展顺利,但总体推进缓慢。其中,湖南省实施《旅游法》办法草案稿已经提交到省政府法制办,争取提请9月份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财政监督条例、有色金属循环再生促进条例前期准备工作比较充分,有关方面要共同努力,加快推进,如条件成熟,及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湖南省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办法、通信设施保护条例等调研论证项目,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立法难度大,还需要更加积极、更加深入地开展调研论证。对于个别条文需要修改的法规,我们积极向常委会主任会议建议,争取及时修订。

  要加强沟通协调衔接,提高立法计划工作绩效。在立法计划的确定和实施过程中,省政府有关部门与人大财经委、法制委要加强沟通和衔接。坚持条件成熟的先立、改革急需的先立的原则,合理确定立法计划项目,提高立法计划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立法计划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沟通协调、掌握立法进程,完善立法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受某些因素制约、计划项目推进不了的,应适时清理退出计划;条件成熟、改革发展急需的计划外项目,可以调整为年度立法出台项目。法规起草过程中,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人大的沟通联系,在法规执法主体、调整对象、调整范围、可操作性等重大问题上,尽早形成最大程度的共识,提高法规草案起草、审议质量,提高立法计划实施绩效。

  会议还针对省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与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存在不一致、不衔接的问题,向省政府法制办提出了意见。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是经省委同意、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并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通报、向全社会公开的,是人大常委会严肃的履职行为,省政府有关部门在参与确定立法计划时,要充分沟通,及时协调,与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保持一致。

来源:省人大财经委

作者:刘海娥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