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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湖南省2013年省级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6-08-11 0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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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8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朱新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4年7月11日、17日,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先后听取了省审计厅《关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省财政厅《关于湖南省2013年省级决算草案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第19次全体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13年省级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3年,省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重点支出,各项财政工作有序推进,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一些地方收入质量有待提高;资金下达不及时,支出预算执行不均衡;一些部门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科学,预算执行不够严格;一些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效益不明显;政府性债务规模增长较快。
  总的来看,2013年省级决算草案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省级决算草案。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规范预决算编制。加强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管理,提高预决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进一步细化编制内容,公共预算支出按其保障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编列到款;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编制;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加强各项预算之间的衔接和统筹协调。改进决算编制,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相对应,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分别列出,并作出说明。逐步实现将部门决算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查。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加强绩效预算管理,科学设置绩效考核评价标准,严格绩效评价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逐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推进增值税改革,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严格控制设立新的专项资金,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的用途和办法,严格规定专项资金使用期限,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退出机制。
  三、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政府预决算要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要细化到具体项目,研究推行部门决算按支出经济分类公开。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和单位都要公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使用财政性资金集中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开的方式和载体应方便公众查询监督。
  四、切实抓好增收节支工作。各类收入要依法足额征收到位,做到应收尽收,同时,要防止收“过头税”,坚决反对虚收空转和盲目相互攀比收入指标排位。各级各部门要厉行节约,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建立勤俭节约的常态机制。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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