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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要讲真话

来源:原创 作者:曾润生 编辑:redcloud 2016-07-24 0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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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于来山曾提出要求,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带头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尊严、地位和形象;要带头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还要带头加强人大机关自身建设,形成讲真话、实话、管用的话,不讲假话、空话、套话的风气。
    真话的生命在于实事求是,是什么说什么,不夸大,也不缩小。按常理,讲真话容易,讲假话难。讲真话,一是一,二是二。可为什么有人还要说假话呢?无非是因为在不爱听批评的人面前,说真话比说假话更难。而作为代议机关,处于相对超脱地位的人大,凭什么就不能说真话?
    人大是权力机关。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正是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这种地位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
    人大是监督机关。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监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它通过运用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手段对权力的运行进行监督,防止权力的滥用。
    人大更是民意机关。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都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大通过各种方式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充分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以真正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为了鼓励说真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7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地方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一样,拥有言论豁免权和表决豁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近些年来,老百姓到人大机关上访反映问题的日渐增多,这一方面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日益深入人心,为人民群众欣然接受;另一方面也衬托出老百姓对人大机关的信任,寄希望人大能够使问题得以妥善解决。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人大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人大的地位也越来越突出。古人云: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况乎当今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
    人大的特点和工作性质,决定了人大要讲真话,坚持实事求是。这是因为人大是民主的殿堂,是人民的代言人,是为人民履职行权的权力机关。人大的一切来之于民,必须要还权于民、为民做主,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标志,就是人大要真正成为人民的代言人。人大不说真话是失职,就是渎职。对此,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主体的各级人大代表们,应当迈开双腿、扑下身子,多下基层、多深入实践,多到群众中去,只有这样,才会了解真情况,发现真问题,由表及里,去伪存真,讲出震耳发聩、掷地有声的真话。诚然,人大不能仅仅停留于讲真话上,在讲好真话的同时,人大还要监督推动“一府两院”真抓实干,整改落实,取得实效,从而让最广大人民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利益,让全体民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这才是人大要讲真话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责任编辑:陈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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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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