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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蛇打七寸,询问究门道

来源:原创 作者:曾润生 编辑:redcloud 2016-09-02 08: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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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问权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的监督权力,是人大监督权的题中应有之义,行使好这一权力,是法律的要求、人民的期待、代表的呼声,也是政府的愿望。应该说,人大的专题询问体现了人大询问的法定性、监督性、庄严性,并将这三者有机地融合在了一起,符法律、适国情、合民意。但是,如何行使好询问权,使专题询问成为人大监督增强实效的杠杆,需要问者与答者的责任、胆识和智慧,千万不能“走过场”、甚至“走秀场”。
如何真正行使好人大专题询问权,发挥其应有的监督实效?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会前要“找准”,解决问什么的问题
     要围绕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进行选题,围绕“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选题,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选题,才能使人大工作贴近中心、贴近民生、贴近实际。
    二、会中要“问清”,解决怎样问的问题
    所谓“问清”,就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深入观察思考、深入体察民情,在了解大量鲜活实情、掌握准确数据以及经过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客观准确地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提出社会普遍关注又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甚至能够“见人所未见、发人所未发”,入木三分地发现并提出一些潜在的可能发生、发展的问题,引起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警醒、重视和解决,从而体现出询问的高质量和高水准。
    一是做好调查研究。要保证专题询问取得应有效果,必须先要深入调研做足功课,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精心设计询问问题,力求问到要害、问到关键。所提问题要主题明确、重点突出、逻辑严谨、观点鲜明,做到宜精不宜多,宜深不宜浅,宜专不宜广,真正使问者问出疑惑、问出要害、问出深度;使答者答出原委、答出对策、答出承诺。还要能使提问者和回答者就某些问题达成共识,增进理解,促进有关问题的有效解决。
    二是要规范询问程序。专题询问应遵循公开、务实、严肃、活泼的原则,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力求询问能问出深度和要害、回答能答出责任和承诺。在询问规模上,既可以采取分组会议形式,也可以采用联组会议或者大会形式进行;在发问方式上,既可以由提前确定的一名主询问人按提纲发问,其他询问人补充发问,也可以由若干名询问人依次分别发问;在回答方式上,既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为保证询问规范有序,应采用“一问一答”模式进行,其间不许他人随便插话。问答时间和节奏由主持人统一掌握,一般每次提问不超过2分钟,回答不超过10分钟,如果询问人对回答不尽满意,还可以对应询人进行追问。为回应社会关切,保证监督效果,还应公开宣传报道专题询问情况,具备条件的地方还应进行网络直播,直接将专题询问活动置于公众和社会监督之下。
     三、会后要“督实”,解决问后怎么样的问题
     一是要专门反馈。会后,人大要对专题询问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形成书面意见,函告受询问机关,并负责对专题询问意见或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等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要求受询问机关制定整改措施,在合理期限内将办理落实情况书面报送给人大。
    二是要进行专题对接。对专题询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书面交办后,人大相关工委要跟踪督办,督促“一府两院”对专题询问中所提出的问题深入调查,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三是要进行满意度测评。对专题询问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为询问审议意见的办理设立一道“质检关”,使原本相对温和的询问监督形式更具刚性气质,是监督手段的进一步延伸和拓展。专题询问会上的答复是对人大常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承诺,而满意度测评,则是对整改工作的一次集中“检验”,能激励“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更加重视专题询问事项办理工作,更好地发挥专题询问推动工作的作用。询问“开道”,测评问效,这是监督手段上的有益探索和创新。只有将询问、梳理、交办、跟踪、督办构成一个严密的整体,注重询问成果的转化,才能达到专题询问的目的和效果。(责任编辑:刘舒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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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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