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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大代表工作的调研报告

来源:辰溪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作者:刘建明 编辑:redcloud 2016-09-01 17: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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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我县位于湖南省西部,怀化市北边,南邻中方县,北连沅陵县,东接溆浦县,西接麻阳县、泸溪县,地处雪峰山、武陵山之间沅水中游,湘黔铁路复线自东向南横穿县境,省道S223、S308线、娄怀高速公路穿境而过。全县总面积1990.3平方公里,辖30个乡镇(其中,8个建制镇,22个乡,5个民族乡),443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总人口53万,少数民族29个,是国家武陵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开发县、全国小农水重点建设县和省革命老区县。
    2012年底人大换届以来,辰溪县现有省人大代表3名,市人大代表38名(驻辰30名),县人大代表232名,乡镇人大代表1560名。县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27人,其中:常委会主任1人,常委会副主任5人(兼职1人),委员21人(兼职委员11人)。常委会下设办事机构六委二室,即:办公室、研究室、联工委、财经工委、教工委、内司工委、农工委、城环工委。现有机关干部职工70人,其中:在职40人,退休老干30人。
    二、主要做法
    2012年底换届以来,我们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搭建平台,不断完善制度,精心组织安排,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代表活动,较好地发挥了代表作用,夯实了人大工作基础。
    (一)积极搭建平台,代表联系群众渠道进一步畅通。近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平台建设:一是建立代表信息资料平台。换届选举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建立了代表资料信息库,将代表名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编印成册,印发给全体代表和“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加强了代表之间、“一府两院”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二是搭建代表培训学习平台。我们通过集中培训、选送培训和寄送资料等方式,加强了对代表履职能力培训学习。2012年底,组织代表分片区集中进行初任培训,2013年,组织驻辰市人大代表参加全市人大代表集中初任培训班学习,并先后选送两批10名乡镇新任人大主席赴怀化市委党校参加人大主席履职培训班。同时,每年为全体人大代表免费订阅《代表履职工作手册》、《中国人大》、《人民之友》等刊物,寄送《县人大常委会公报》等资料,为代表学习提供便利。三是搭建代表交流平台。注重加强与乡镇人大和人大代表的联络沟通,不断建立和完善县乡人大网络交流平台,建立人大代表和人大主席QQ交流群,方便代表报送材料,交流履职经验。今年,我们按照省市人大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将全面启动“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服务指导,规范阵地建设。此外,我们还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要求,依法将30个乡镇“人大主席团”的牌匾更换成“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并更换了印章,规范了乡镇人大名称。
    (二)建立健全制度,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进一步规范。近年来,我们注重建立和完善“双联”制度,规范“双联”行为,提升“双联”实效。一是建立和完善述职评议制度。依法组织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向选民和原选举单位述职,述职代表近400人次,对“一府两院”25个部门、乡镇站所进行工作评议,代表述职和工作评议基本形成了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建立和落实“双联”制度。按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代表、代表联选民的制度要求和分片联乡的原则,联系市、县人大代表400多人次,选民1200多人次,收集建议意见300多条。三是建立代表履职登记制度。重点建立了市、县两级代表的履职档案,从出席会议、参加活动、提出建议和为民办实事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登记、考核和归档整理。四是建立建议意见督办机制。通过对一般建议常规督,重要建议重点督,难点建议“回头”督等多种形式,促进建议意见的办理落实。2013年,我们实行领导牵头、委室协同、专题询问等方式,对主任会议确定的5件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使建议意见的办成率得到大幅提升。
    (三)扎实开展调研,代表联系群众实效进一步增强。近两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广泛开展专题调研,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开展调研。紧扣“一化四建”发展战略,先后对工业强县、城乡建设、生态环保、教育卫生等方面开展了12次专题调研,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二是紧紧围绕政府的难点工作开展调研。我们始终坚持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原则,对财源建设、农田水利、污水处理、库区治理、耕地保护等难点工作进行调研、视察和评议,提出了建议意见,推动了政府工作。三是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调研。我们通过走访、下访、接访等方式,多途径收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对饮水安全、农网改造、公路管护、食品安全、就医上学等民生问题进行调研,并通过跟踪监督,使群众关注的行路难、用电难、饮水难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今年,还将对全县禁毒工作和行业垄断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和专题询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四)主题实践带动,代表模范表率作用进一步发挥。驻辰省市人大代表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带头依法履行职责。通过按时出席和列席省市县三级人民代表大会,积极参与县内重大事项决策,熟悉政情;主动参加市县组织的代表集中视察、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提出建议意见;定期走访、接访,联系群众,了解民情;扎实开展会前集中走访调研活动,召开建议意见征集会议,向省市人大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共81件。此外,通过持续广泛地开展“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创先争优主题活动,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国卫”创建、捐资助学、抗旱救灾、扶贫帮困等多项活动,两年来,各级代表共捐资400余万元,为群众办成实事300多件,较好地发挥了代表在服务群众、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过来,我们在加强人大代表与群众联系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受各种因素的制约,代表联系群众和专题调研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联系、调研还不够主动不够经常。主要表现在代表联系群众的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紧密度不强。存在被动参加集体活动的多,自行单独联系走访的少,坐等群众上门反映情况的多,主动下访听取意见的少,忙于单位业务工作的多,主动履行代表职责的时间少。一方面,由于代表法对代表联系选民的内容、方式、途径等方面规定不够具体,缺乏可操作性,缺少相应的配套实施办法,代表联系群众的倒逼机制尚未健全,部分代表存在“联多联少和不联”一个样的心态。另一方面,个别代表对自身角色的定位不够准确,认识不够,法律地位与现实地位差距较大,代表作为一种职务还没有得到社会广泛认同,部分代表在联系群众、开展调研、履职监督上还缺乏信心和底气,相当一部分代表认为,自己不是领导,手中没权没钱,即使了解到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也无力解决,给群众留下“难以作为”或“没有作为”的负面印象,一些群众甚至宁愿上访,也不找代表反映,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二是联系、调研的形式还不够规范统一。从当前开展的走访联系和专题调研活动的来看,不管是代表视察、工作评议,还是执法调研,形式比较单一,方式不够灵活,活动组织不够规范,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如代表视察、执法检查与专题调研的要件还不够明确,在操作上,难免混为一谈,造成“动作走样”。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这个阵地建设上,还没有形成全省性的统一模式和固定做法,大多是“摸着石头过河”。目前,由于受场地、人员等因素制约,我县只是加挂牌子,将代表联系群众办公室与联工委合署办公室,全县乡镇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和阵地建设尚处于摸索阶段,还需上级人大给予指导,逐步规范和完善。
   三是联系、调研还不够广泛深入。根据我国现行的代表选举制度,人大代表多为兼职,受代表联系机制和代表身份的兼职性影响,代表联系群众的时间、精力和范围都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基层相当一部分代表是一个单位或乡镇的负责人,担负着繁重的本职工作任务,而且大都以本职工作岗位为主,即使参加了县乡集中开展的代表活动,也难以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参与到活动中来,导致部分代表在联系群众、开展调研方面力不从心,疲于应付。
    四是联系、调研的经费缺乏必要保障。“代表法”第四章关于“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从人身自由、时间、经费等三个层面作出了规定,但这些规定都过于笼统和模糊,没有明确代表活动经费的最低标准,“适当补贴”缺乏可操作性。从我县近三届人大代表的经费保障来看,十三届(2002年-2007年),每位代表200-300元,十四届(2007年-2012年),每位代表500元,十五届(2012年至今),每位代表1000元。代表的履职调研经费保障水平偏低,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经费就更少,满足不了当前人大代表广泛联系、深入调研的履职需要。
    五是联系、调研的成果运用不够理想。过来一段,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联系走访过程中,收集到代表和群众的意见数以百计,尽管“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创新方式加大力度,人大跟踪督办,但很多建议都涉及到项目和资金,受财力限制,“无米下锅”、“等米下锅”的现象比较多,办理效率不够明显。就是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办成率也不是很高,从我县近两年来建议意见的办成率来看,完全办好的A类件仅占三分之一左右。闭会期间代表通过走访联系收集到的建议意见,特别是一些涉及政策受限的问题,解决起来就更加困难,办成率也相应降低。
    四、相关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调研的相关法律内容。建议及时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和地方配套性法规,对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予以细化和量化,对代表接访、走访群众作出硬性规定、刚性约束,建立一套全省范围内可以通用的规范性文件,增强县乡基层人大代表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促进人大代表联系、调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
    (二)进一步健全代表联系调研保障机制。一是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县乡两级代表联络机构性质、职能,明确机构职责、加强机构编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预算好工作运行经费,特别是在乡镇人大设代表联络办公室方面,要充分考虑到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关、人大主席“光杆司令”任务繁重的实际,迫切需要省人大出台相应规定,配备专职和兼职副主席各一名,从人员和经费这两个重点给予有力保障,更好地发挥机构平台服务作用,促进代表联系群众这项工作在最基层人大得到真正落实。二是加强代表联系群众经费保障。建议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进一步从立法层面予以明确,并通过强化督办,确保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调研监督机制。要真正形成代表主动接受监督和群众能够监督代表的机制,促使其依法履职。一方面是要建立健全代表信息和履职公开制度。除了将代表基本信息在代表之间公开外,还需在本级人大门户网站和代表所在选区进行公示,让全社会知晓代表的信息,畅通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对代表出席会议、参加活动、提出建议等履职情况,通过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另外,对代表的履职和述职情况,进行适当公开和登记建档,进行履职跟踪考核,并将代表述职履职考核情况列入换届连任的重要参考依据。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对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出台相应的办法,便于基层统一规范操作。另一方面,应完善相关规定,对职务代表的调离实施有效的退出机制,规范职务代表辞职程序,畅通代表进出机制,确保代表队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责任编辑:刘舒尹)

来源:辰溪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作者:刘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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