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大网>人大文苑>文字之窗>正文

浅谈基层人大干部如何加强法治思维

来源:涟源人大 作者:黄伟庐 编辑:redcloud 2016-08-15 02:51:00
湖南人大微信
公众号二维码
—分享—
         十八大报告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法治,就是用法律手段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人大工作与法律工作密切相关。新形势下,人大工作者应该进一步加强法治思维,按照依法依程序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强化监督、依法办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牢记宗旨、执政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审议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决定重要人事任免,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新水平。
  一、尊重宪法和法律,坚持法律至上。法治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出来,反映民众期望,符合民众利益,体现了共同信念,共同理想,故法治应当受到尊重遵循。国家行为和公民行为都应在法治框架下进行,法不阿贵,法不阿权,法律是平衡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在处理权力和法律的关系时,只有敬畏法律,信奉法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时刻警惕权力的行使是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权力行使的方式、目的是否合法。“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人大干部首先要模范地遵守法律的规定,切实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将法律内化为自身的本能,塑造全民之法律信仰,推动法治进程。主权在民。人大干部要坚持法治思维,自觉接受监督,做忠实于宪法和法律的人民公仆。
  二、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化解矛盾。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律不付诸于实践,形同虚设。弘扬法治,惩恶扬善,匡正压邪,是公正司法的重要标志。人生而平等。以人为本,保护人权,实则是保障公民个人人权,规范公权,有效防止政府的侵害。人权的本质特征是自由与平等相统一。守法是全民的责任,也是全民的福祉。全民守法是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也是实现公民权利的保障。在当前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了相当部分的弱势群体,其表达诉求的渠道不畅,易引发对社会的利益结构及分配机制的不满,如果得不到有效疏导和化解,就可能演变成危害比较严重的泄愤或社会骚乱事件。在社会矛盾发生时,勇于承担责任,加强与公众沟通,分析其诉求是否合法,并及时向公众公布事件的调查情况等。
  三、依法依程序工作,坚持正义和民主。十八大报告提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习近平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正义虽然迟到,但不会缺席”。法治思维要求将社会中已经存在的各种冲突通过依法依程序的运行予以和平公正地解决,要求权力按照法律预设的程序行使,严禁恣意行使权力,保障程序参与者有平等的发言和对话。依法依程序能够满足民众对正义实现的心理需求,容易引导民众的认同和肯定。建设法治政府,需要政府制度的公正合理透明,更需要民众的积极参与。树立民众参与原则,坚持平等思想,防止特权思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基层人大干部要进一步树立法治思维,在解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机关效能建设、国家公职人员履行职责、执法执纪部门的执法执纪活动,深入调查研究,找准制约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履职能力,及时为党委决策和人大决定提供依据,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和愿望。让公正文明执法成为执法机关的共同意识,让学法守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则法治中国可期,公平正义长在。(责任编辑:陈柳)


来源:涟源人大

作者:黄伟庐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