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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安排意见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7-02-20 16: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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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现就2013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工作主题和“促进团结和谐、服务富民强省”的工作主线,着眼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发展梦和幸福梦,凝聚全社会智慧力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加快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全面建成小康湖南做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及主要内容

  2013年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主题:围绕中国梦,唱响主旋律,巩固大团结,实现新发展。

  主要内容:

  1、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赴民族地区、省直相关部门开展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大力宣传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宣传各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以“四进”为载体,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活动,做好“六五”民族普法工作,强化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及民族基本知识的学习。推出“崛起大湘西”专题宣传,组织开展“文化艺术湘西行”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红彩信”大奖赛。

  2、推动武陵山、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组织开展武陵山、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制定和落实配套政策措施,推动规划实施和项目落实,推动形成区域合作机制和协调工作机制,加快武陵山、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进程,为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该专项工作报告作准备。

  3、督促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开展修改《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立法调研,形成条例修订草案。开展民族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专题调研,调查了解张家界市“一县两区”享受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待遇落实情况。跟踪推动省政府《关于解决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贫困农民生产生活困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快24个民族县高寒山区扶贫开发进程。督办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推进民族地区教育均衡发展。

  4、促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建设、保护与发展。抓好民族特色村寨办点示范工作。召开全省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动出台加强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政策文件。组织开展民族特色村寨摄影摄像作品大奖赛,大力宣传民族特色村寨的风情风貌。

  5、扶持民族贸易企业和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发展壮大。开展民族贸易企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完善省配套扶持政策体系,帮助***其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民族地区新型工业化建设。加大民贸民品企业宣传力度,不断增强民族贸易企业的影响力。

  6、抓好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逢十庆典工作。精心指导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乡筹办逢十庆典活动,协调各级各部门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乡逢十庆典活动,组织省民委委员单位现场办公,集中解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把逢十庆典真正办成共促发展的重要平台。

  7、创新和加强城市少数民族管理服务工作。及时分析民族关系形势,把握当前城市少数民族关系呈现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出台城市少数民族工作意见,促进城市少数民族工作与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的有机统一。

  8、着力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加大对民族地区“启聪扶贫计划”的支持力度,圆满完成国家“七彩梦行动计划”分配给民族地区的任务指标。推动中华思源扶贫基金会“扶贫助学计划”向我省武陵山片区民族县倾斜,帮助家庭贫困的优秀学生完成初中阶段学业。

  三、具体安排及责任分工

  3月,提出2013年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安排意见(承办单位: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民委);评选2012年底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优秀组织奖、好新闻奖和宣传报道组织奖(承办单位:省人大民侨外委、省委宣传部、省民委、省广电局、湖南日报社);筹备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扩大会议(承办单 位: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民委)。

  4月,召开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扩大会议,总结2012年工作,部署2013年工作,表彰优秀组织奖、好新闻奖、宣传报道组织奖,调整省组委会成员及联络员名单(承办单位: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民委);召开全省民族地区“启聪扶贫”协调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国家“七彩梦行动计划”在我省实施的有关重大事项(承办单位:省人大民侨外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省残联、人工耳蜗手术基地);开展修改《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立法调研,形成修改草案初稿(承办单位: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民委);召开《关于推动民族地区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重点处理代表建议交办会(承办单位: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教育厅、省民委、省财政厅)。

  5月,开展武陵山、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情况专题调研(承办单位:省人大民侨外委、省发改委、省民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及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活动,做好“六五”民族普法工作(承办单位:省民委);推出“崛起大湘西”专题宣传(承办单位:省广电局、省广播电视台)。

  6月,召开城市民族关系形势分析会,出台城市少数民族工作意见(承办单位:省民委);办结《关于推动民族地区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承办单位: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教育厅、省民委、省财政厅)。

  7月,部署开展“湖南省首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摄影摄像作品大奖赛”(承办单位:省民委、省旅游局、省广电局、省广播电视台);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红彩信”大奖赛(承办单位:省组委会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民委、湖南日报)。

  8月,开展全省民族贸易企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承办单位: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民委);召开全省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承办单位:省民委、省旅游局);筹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文化艺术湘西行”活动(承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民委、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广电局、省广播电视台)。

  9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民族团结进步集中采访报道,开展“文化艺术湘西行”活动,对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特色村寨摄影摄像大赛、民族团结进步“红彩信”大赛进行总结表彰(承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民委、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广电局、湖南日报、省广播电视台);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情况的专题报告(承办单位:省人大民侨外委、省发改委、省民委、省扶贫办)。

  10月,开展张家界市“一县两区”享受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待遇落实情况的专题调研(承办单位: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民委)。

  11月,省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组委会进行总结(承办单位:省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组委会、各新闻单位)。

  12月,各市州组委会、省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新闻单位推荐本年度优秀新闻作品(承办单位:省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组委会、各新闻单位);省组委会办公室做好“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总结表彰的相关准备工作(承办单位:省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组委会、各新闻单位)。

  四、主要媒体

  新华社湖南分社,人民日报湖南分社,光明日报、中国民族报等驻湘记者站;

  湖南日报、湖南广播电视台、三湘都市报、潇湘晨报、今日女报、湖南工人报、《人民之友》杂志社、民族论坛杂志社、红网、湖南人大网、湖南民族网、华声在线网;

  各市州党报,电视台。

  五、几点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省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市州组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安排意见,精心组织,确保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广泛深入有效开展。

  2、务求有序有效。要把常规工作与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四进”活动,把宣传贯彻落实《若干规定》贯穿于全年行动始终;要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始终把促发展、惠民生、维稳定作为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的重点,抓住不放,强力推进。

  3、注重协调配合。省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今年组委会活动安排,按照各部门职责,积极开展活动。各市州组委会要根据省组委会的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各新闻单位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设置专题报道栏目,及时刊登和播出稿件,努力增强宣传效果。

  4、创新工作机制。要积极构建常态化的宣传教育机制、工作联动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督查考评机制及激励表彰机制,推动完善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各方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共识和责任,使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焕发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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