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民组〔2013〕4号
关于湖南省2012年度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优秀组织奖、组织奖的表彰决定
各市州组委会、省组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2年,各市州组委会、省组委会各成员单位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积极工作,认真履职,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省组委会决定,授予邵阳、郴州、怀化等3个市组委会“湖南省2012年度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优秀组织奖”,授予长沙等11个市州组委会 “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织奖”。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为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湖南省2012年度“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优秀组织奖、组织奖获奖名单
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
2013年4月22日
湖南省2012年度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优秀组织奖、组织奖获奖名单
优秀组织奖3个:
邵阳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
郴州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
怀化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
组织奖11个:
长沙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
衡阳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
株洲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
湘潭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
岳阳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
常德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
张家界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
益阳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
永州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
娄底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
湘西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