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大网>理论研究>热点评论>正文

以重点督办之“实” 提升代表建议之“效”

来源:人民之友 作者:李秋成 编辑:李娜 2025-11-11 10:35:44
湖南人大微信
公众号二维码
—分享—

今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首次以法律形式将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制度予以明确和固化,这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在提升监督实效上取得重大进展。

重点督办建议并非简单的“问题清单”,而是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从代表建议中精选出的“关键少数”。与一般建议相比,其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它聚焦那些关乎发展大局、反映人民心声的“金点子”,通过集中力量、整合资源、跟踪问效,将代表的真知灼见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暖民心的政策举措,推动人大监督从“程序性”向“实质性”深化,从“柔性监督”向“刚性约束”升级。

在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地方人大构建科学高效的重点督办建议工作体系,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代表建议服务大局功效、以点带面提高代表建议工作质效的关键性制度安排。当前,重点督办建议仍面临认识需深化、建议“成色”有待提高、遴选机制可进一步优化、督办实效有待增强等挑战。

破局之道,在于紧扣法律新规,以系统思维打通各环节堵点,构建全链条、闭环式、高效能的督办工作新格局。

前置引导,提升建议含金量。高质量的建议是督办工作的前提。人大常委会需加强对代表选题、调研的引导与服务,组织代表围绕“国之大者”、省之要事、民之关切,深入调查研究,推动提出更多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操作性强的优质建议。同时,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邀请代表参与立法、监督等活动,并探索建立代表提出建议前与部门沟通机制,组织承办单位向代表介绍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从源头上提升质量。

科学遴选,确保重点定得准。建立健全基于明确标准的重点建议筛选机制。内容上要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热点焦点问题,注重建议的共性、复杂性与可行性。程序上要完善由人大专门委员会或工作机构初选,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的机制。数量上坚持“少而精”原则,确保督办资源聚焦关键。例如,某些地方人大通过事权归属分析精准交办,提高了遴选的科学性。

强化督办,力促办理“实打实”。全面激活“大督办”机制,健全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督办、“一府一委两院”领导领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代表工作机构统筹督办的体系。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协作。大力推行清单管理、节点控制、动态跟踪,对重点督办的B类件建议建立台账,实行滚动办理和销号管理,并加强办理过程中的“办前、办中、办后”沟通,坚决避免“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

硬化考核,倒逼结果“真满意”。完善以办理结果为导向的评价机制。由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主导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或纳入承办单位绩效考核,对敷衍推诿、弄虚作假者严肃问责,必要时运用专题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树立“解决实际问题才是硬道理”的鲜明导向。

良法美策,贵在落实。以新修订的代表法实施为新起点,紧紧扭住重点督办这个“牛鼻子”,在提升质量、精准遴选、强化监督、硬化考核上深耕细作,必将推动代表建议工作实现从“有”到“优”、从“量”到“质”的飞跃,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践中焕发更加蓬勃的生机与活力。

来源:人民之友

作者:李秋成

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