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在省委社会工作部主持召开座谈会。
5月12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在省委社会工作部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省委社会工作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司法厅关于社区立法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下阶段立法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在座谈会上讲话。
陈飞指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社区治理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国家治理的基石也在基层,加强基层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
陈飞强调,开展社区治理立法,要着重把握三个方面:一要践行初心使命。社区治理立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心系基层、心系群众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基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加强党的基层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城市来说,主要存在城市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延伸不够,尤其是超大社区、城乡结合部社区、城中村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区等社区中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发挥不够,社区物业管理责任缺失缺位;对农村来说,主要存在抵制宗教、宗族势力在社区渗透蔓延、天价彩礼、留守老人和儿童等问题,拓展外来人口参与社区治理渠道。要聚焦问题开展立法调研,在立法中坚持有几条写几条,不拘泥于立法体例和名称,切实从根本上解决我省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三要建立健全社区治理的体制机制。以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为关键,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重点,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基层自治组织、人民防线构筑的各方责任,到底到边、见事见人地抓好社区治理;注重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积极探索群众有序参与社区治理新路径,推动基层社区由“陌生人社会”向“熟人社会”转变,使社区基层有责有权有物,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有效服务。
省人大法制委、社会委、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来源:湖南人大融媒体中心
作者:袁千焱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