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9日,《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共二十三条,覆盖家庭责任、学校教育、政府职责、医疗资源、社会支持、法律责任等全链条,标志着湖南在学生心理健康领域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旨在为学生心理健康筑牢法治屏障。
5月30日下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等进行发布(央广网记者黄珂岚 摄)
立法:回应现实需求,转化湖南经验
近年来,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呈现低龄化、普遍化趋势,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湖南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仍面临科学认识不统一、社会观念不一致、干预手段不足、学校支持体系和社会工作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亟需通过立法明确各方责任,构建系统化解决方案。
近年来,湖南省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将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条例》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原则,明确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四方责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校协同、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
“确保法规科学可行,必须充分尊重客观规律,充分表达人民的意志。”湖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蒋祖烜回答央广网记者提问时介绍,在立法过程中,湖南省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立法调研阶段采取“大数据+解剖麻雀”相结合的方式,调研范围覆盖全省14个市州、20余所各类学校。在法规起草阶段,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牵头组建专题调研组,形成了《持续改进我省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几点建议》和《打造心育绿洲的县域样本》两份专题调研报告,为立法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值得关注的是,草案一审后,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密集召开多场座谈会,充分听取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教师和家长的意见建议。其中,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与衡南县8名中学生面对面交流,将学生们的意见建议直接吸纳到条例中。同时,立法工作还征求了教育、卫健、传媒等领域专家以及立法专业人士的意见,确保条例内容更加科学完善。
核心:全链条责任体系,五育并举促健康
记者注意到,《条例》立足于“预防”,着眼于“促进”,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到社会环境净化等多方面规定了促进和预防措施。
其中,明确家庭是“第一个课堂”、父母或监护人是“第一任老师”,应当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关注子女异常、保障休息与运动、严禁家庭暴力,并首次对留守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沟通频次(每周至少一次)和陪伴要求作出规定。要求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建设标准化心理辅导场所,开足心理健康课程,建立全员参与(从班主任到安保人员)的工作机制,并首创“首发必问必报必管必奖”机制,快速应对心理危机。
从政府与社会层面,厘清了教育、卫健、网信、公安等十余个部门职责,要求保障经费投入、净化网络环境、加强心理咨询机构监管,鼓励医保覆盖心理治疗、设立关爱基金。
此外,《条例》创新性地将心理健康促进深度融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保证体育、艺术课程时间,减轻学业压力;拓宽劳动教育实施途径,引导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实践等。
此外,《条例》也在“治”上下功夫,鼓励医疗机构设立学生心理门诊、开设学生就诊绿色通道,鼓励“将心理治疗项目全面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减轻学生医疗费用负担。并对存在严重心理问题学生的休学、复学及衔接作出明确规定。
“这一《条例》明确了‘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清晰界定了家庭、学校、学生、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等各方主体的‘位’与‘责’。”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卿晓英介绍。
实践:从“衡南样本”到全省推广
近年来,为探索出一套可复制的心理健康工作模式,湖南广泛汲取基层实践,尤以衡南县的探索最具代表性。这个曾因学生心理问题困扰的湘南县域,通过数年攻坚,打造出全国瞩目的“心育绿洲”。
“衡南经验”针对留守儿童关爱、心理危机干预等重难点问题持续创新,为县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其中“八个一”模式——从全员普查、一生一档到危机干预、心理辅导室建设,从心理课程开设、常态化家访到专业队伍培育、家长学校建设,构建了标准化工作框架。数据显示,2024年衡南县四、八年级学生抑郁倾向、中度焦虑比例均显著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及自身2021年水平,学校积极心理环境建设领跑全国。
湖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余伟良介绍,下一步,将推动各地落实“全员育心”,建立以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等为主体,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设立心理辅导专门场所,并完善分级预警和干预机制。
当前,湖南正以立法为引领,凝聚全社会合力,绘就一幅“以心育心、以爱护苗”的新图景,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来源:央广网
作者:黄珂岚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