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执法检查报告。
11月25日,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6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审议。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于10月至11月开展了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长沙、衡阳、株洲、益阳四市实地检查,对岳麓山实验室等科研院所、高校、企业进行专题检查,委托其他10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
10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在岳麓山实验室集聚区开展执法检查。
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50%,科技成果转化驶入快车道
“2023年,全省研发投入突破1200亿元,投入强度达2.57%,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8年的0.34个百分点缩小至0.08个百分点;技术合同交易额近4000亿元,增长了50%。”报告认为,一年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环境不断优化、企业主体作用持续发挥、高校创新活力加快释放、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驶入快车道。
报告显示,我省实施“4+4科创工程”“建设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等“五大标志性工程”,有力带动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30余项成果转化相关政策,市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配套政策,确保“一法一办法”规定落地见效。企业主体作用持续发挥,牵头承担“十大技术攻关项目”占比近90%,牵头承担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占比超65%。修订后的“一法一办法”,特别是“办法”关于“两个70%”的奖励和报酬政策有效激发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全省高校技术合同交易额年均增幅36%,在湘转化占比加快提升。我省在全国率先构建覆盖县市区的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体系,启动技术成果进场交易平台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发现和交办问题58个
“为什么科研人员对成果转换效益有顾虑?为什么企业承接不到可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黑科技’?为什么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谨小慎微’?为什么高质量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少之又少?为什么科研成果就地转化率如此之低?为什么天使基金、扶早扶小基金‘雷声大雨点小’?为什么同样一件事情外省可以做到我省却做不到?”在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梳理了“七个为什么”,为这次执法检查提纲挈领。
报告显示,这次执法检查突出问题导向。制定了“怎么查、查什么”清单;派出小分队开展前期调研,梳理归纳相关问题;正式检查时,围绕“七个为什么”,执法检查组重点对照“一法一办法”重点检查条款,逐一检视分析,共发现和交办问题58个。
报告指出,从政府法定职责落实来看,“一法一办法”组织实施不够有力。省市暂未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少部分县市区没有把科技成果转化列入工作日程。财政投入方面仍有差距。全省政策协调联动不够,存在认定标准不一现象。激励奖励落实不到位,尽职免责条款执行欠佳,科技成果转化关联考核和职称评定评聘工作滞后。
“研发—制造—应用融合生态尚未形成。”报告指出,产学研用融合还存在供需壁垒,科研成果与产业、技术需求错位,平均匹配度为41.86%,过半专利没有分布在产业链上。“墙内开花墙外香”的问题依然突出,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标志性技术成果在湘就地转化率不到50%,“天河”超算、飞腾CPU、麒麟操作系统等我省标志性创新成果落户外省。
注重需求牵引、市场导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如何将科研成果与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对接,是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需重点解决的问题。
报告指出,要抓紧推进科技成果初始权益分配改革,引导研发团队更多开展需求牵引、市场导向的科研创新,更加注重科技成果转化效益,打破成果与市场“互相不认识”的怪圈。
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和高校全方位参与的结对创新机制,畅通技术供需对接通道,进一步提升企业承接高校科技成果的能力,努力形成“企业出题、科研院所和高校答题、企业再花钱买答案”的良性机制。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提出,应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探索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应进一步完善转化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省技术成果进场交易平台。应强化法律宣传,提升全社会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重视与认知,在全社会营造依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氛围。
来源:人民之友
作者:刘青霞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