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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津市】提高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实效的探索与思考

来源:津市市人大 作者:黄雅珣 编辑:redcloud 2020-11-29 17: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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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检查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措施和途径,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方面作了大量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仍然存在现实困难和问题。本文结合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的实践,谈一谈关于提高执法检查工作实效的几点思考。

  初探

  2017年以来,津市市人大常委先后选取《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4部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法律开展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力促法律实施,让执法检查工作逐步从重履行职权向重回应民声转变,取得了初步成效。

  精心谋划,突出要点。一是注重意见征求,优化检查方案。聚焦市委工作重点,围绕群众关注热点,开展前期走访调研,征求多方意见,精选执法检查事项,细化执法检查方案,列清单明确每个被检查单位的检查重点,细到检查场所、检查形式等,确保方案更接地气、更好操作。二是注重把握重点,组织查前学法。邀请专家为参与执法检查的机关干部、镇街人大工作者、人大代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使之通晓法律法规要求、明晰检查重点,并进行闭卷测试,保证学习效果,为增强检查的针对性打牢基础。三是注重广泛发动,形成检查合力。及时动员被检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吸纳三级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行业专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等力量,利用代表工作室、履职APP、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动各方提供问题线索、提出意见建议,形成执法检查的强大合力。

  深入调研,找准痛点。一是坚持检查全覆盖。检查阶段一般历时3个月,主任会议成员带队,分5个小组开展全方位走访调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表、查阅案卷资料、查看现场等多种方式,逐一核查执法检查方案中所列内容。二是坚持掌握真情况。明察不漏项,暗访不声张,直接深入群众、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如《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检查组直接现场查看河湖水质、一线了解水源保护状况,掌握了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村居居民自来水管网末端供水的水质水量、城乡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等情况问题15类。《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直接查看群众反映的学生培训机构、砖厂、超市、药店等场所,发现安全隐患问题13个。三是坚持问题为导向。突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功效,针检查发现的问题,撰写详细报告,列出问题清单,制作专题片曝光,提出意见建议,为常委会审议提供重要参考。

  跟踪督办,整改难点。一是代表询问动真格。常委会审议时,不预设问题,代表直指存在问题,部门负责人现场回答,如在《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针对工业废气、道路工地扬尘、餐饮油烟等污染问题,代表连续追问,让部门感到了压力。二是问题交办点到人。审议意见出台后,督促市政府经拿出具体办理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及时限,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三是跟踪问题“回头看”。为有效推动问题整改,检查组对每个问题指派代表,落实跟踪问题,多用“回马枪”,多做“回头看”,通过强有力的监督,真正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票决整改促成效。常委会上,分门别类将检查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票决,没有获得通过的继续跟踪督办。如《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交办的问题整改,较严重、紧急的28个问题半年内整改票决,未获得通过的及实际需要跨时长的5个问题第二年票决,历时一年多共33个检查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全部通过满意度票决。

  现状

  从实践看,要发挥好执法检查“法律巡视”作用,实现法律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起来,仍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不”问题。

  重点不明。执法检查方案往往由对口委室拟定,虽然会征求各方意见,也难免因专业知识缺乏、个人因素影响、参照管理作法,造成检查方案存在重形式、不全面等问题,进而影响执法检查操作。

  力量不强。检查法律需要懂法律的专业人才,而基层人大法律人才紧缺,不懂法律的人检查存在“外行看热闹”现象。检查人员会只是通过简单的学习培训或个人学习,还是缺乏对法律的全面理解,不能充分认识检查的重点,检查工作难以深入。

  定位不清。特别是在基层人大,往往会联合部门开展检查,涉及法律、行业领域专业知识时,被检查部门的专业人士还是检查的重要力量,他们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监督的主体地位,损害了检查的权威性。

  手段不新。执法检查工作讲究程序性,多数采取听汇报、开座谈、看材料、查资料等习惯做法。提前通知的检查对象,检查对象安排的路线,按照要求准备的材料,让执法检查工作流于形式。调查对象讲成绩多,说问题少,讲面上情况多,触及根源少,不利于深入调查了解和全面掌握实情。

  机制不畅。一般对检查阶段工作很重视,但检查之后缺少跟踪监督机制,审议意见交办止步于“文来文往”,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进度缓慢的、未能整改到位的,更是缺少询问、问责等刚性手段,执法检查工作实效难以明显提高。

  公开不够。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关于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等,基本不会通过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难以形成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良好舆论环境,达不到形成监督合力的目的。

  思考

  针对上述问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就实现执法检查功能的最大化,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在提高检查针对性上“发力”。执法检查要取得成效,前提是抓细执法检查前各项准备工作。要找准检查重点。法律法规实施涉及方方面面,只通过一次执法检查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要抓住关键、把准症结,特别是法律实施过程中的要点、盲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形成以点带面的良好效果。要吃透法律条文。如果缺乏对法律的全面认识,就很难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所以检查人员要加强法律法规条文、相关方针政策、行业专业知识的学习研究,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要做好前期调研。执法检查要有的放矢,在检查前应广泛了解法律的执行情况、当前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等,为细化检查的具体任务、方法、步骤提供依据,避免执法检查流于形式。

  在保证检查权威性上“着力”。高质量的执法检查离不开科学合理的组织实施作保障。要严把方案关。检查方案是执法检查的“总指导”,要根据法律的要求,定位好检查客体,明确好检查内容,避免主客体错位的现象出现。要规范检查程序、落实检查责任,保证检查有序开展。要严把人员关。在组成执法检查人员力量时,要充分吸纳行业专家或具备专业知识的代表,同时考虑人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合理划分检查组。还可引入专家听证、第三方评估,保证检查客观、公正。要严把过程关。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公开报道执法检查的进展情况、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审议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为执法检查和整改工作的深入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在加强检查科学性上“倾力”。执法检查要提高实效,全面、真实了解情况是必要过程。调研要深。通过全面动员、市镇联动,广泛搜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在听取汇报、召开座谈、现场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的基础上,灵活结合个别谈话、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多样化形式,力求掌握真实情况。检查要细。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运用听、看、审、议等方式开展检查,既反映普遍性情况,也挖掘典型问题,既结合实际掌握角度,也切中症结把握力度,进而形成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要实。常委会审议要“原汁原味”,检查发现问题原原本本曝光,检查组报告详详细细反映。审议少说工作成绩、多说突出问题,少说表面现象、多触及问题根源,少说客观原因、多提解决问题的建议,避免审议“走程序”。

  在增强检查实效性上“给力”。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是执法取得实效的具体体现。突出精准交办。形成的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问题清单式及时交办,并督促政府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计划、时间节点,逐个销号完成。突出整改落实。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普遍问题、典型矛盾,要通过委室对口督办、指定代表跟踪、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汇报、组织“回头看”等方式一抓到底。也可视情况分类整改,对于制度机制方面造成的问题,要列计划、出措施,推动问题逐步解决。突出结果运用。对审议意见落实不力的要敢于问责,必要时运用质询等刚性手段予以督促。要不断实践总结,逐步规范执法检查程序,逐步完善宣传、整改、问责等机制,努力实现执法检查功能的最大化,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作用。

来源:津市市人大

作者:黄雅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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