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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人大:关于加强县级人大代表培训机制建设的几点思考

来源:常德津市人大 作者:李勋 陈宏华 编辑:redcloud 2019-10-12 10: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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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人大代表是国家县级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县级人大工作的基础。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人大的职权能否行使到位,与县级人大代表能否充分履行职责紧密相关。县级人大代表在新时期履行法定职责的过程中,尽管县级人大代表都具有较强的职责意识,但仍存在职责不明确、履职不到位等现象,直接影响着人大代表形象、人大工作实效和人大权威。笔者认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是产生这种现象的直接诱因。人大代表需要的不是指责而是培训!因此,不断完善县级人大代表培训制度,帮助人大代表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是县级人大常委会亟待解决的一项永恒而重要的课题。

  一、问题提出的实践依据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经过几十年的建设与发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人民代表为人民的职责理念日渐深入人心。人大代表由人民依法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积极为民代言,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就县级人大代表而言,广大县级人大代表在努力学习宪法、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正确执行国家的政策,带头执行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按时出席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报告并发表意见;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培训学习、视察、专题调研活动;征询选民和代表对本人工作的意见,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等程序性履职方面都有着长足的进步。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部分人大代表大会期间很少有提议案建议和发言,个别代表当了一届代表都没有提一件议案建议、没有发过一次言。特别是在行使讨论、决定县域内重大事项职权时,由于闭会期间很少走访、座谈、接待选民,没有密切同选民的联系,听不到和反映不出选民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所以在决策型履职方面更多的还是停留在“举举手”、“拍拍手”阶段,要达到“忠实地代表和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意愿”的履职目标仍然任重道远。

  人大代表的职权是法定职权,无论是开会期间还是闭会期间,人大代表行使职权都必须是依法行权。法律不仅仅注重内容,也注重行使法律的程序。县级人大代表的法律素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直接关系着代表履职能力的高低和履职目标的实现,要提高县级人大代表各方面素质,就必须对代表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提高,夯实代表履职之基。

  人大代表往往是行业的优秀者,但人大代表的职责光靠在本行业的知识和本职岗位的经验是不够的。调查研究是人大代表履职的基本技能,也是履职的前提和基础,这要求人大代表必须在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较高的法律素质的同时,还需要具备较为广泛的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和调查研究的基本技能,这都离不开学习、培训,否则,参政议政、法律监督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二、县级人大代表培训的主要内容

  1.政治素质是县级人大代表履职的基石。新形势对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标准和要求越来越高,人大代表必须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把提升政治素质摆在重要位置。县级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集中体现在促进县域政治、经济、文化全面的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中央要求,制定面向未来提升县域发展和核心竞争力的意见,明确了县域未来发展的功能定位和目标愿景,热爱家乡、建设家乡、服务家乡,传播社会正能量,凝聚县域发展新资源,激发县域发展新动力。很难想象,一个不了解家乡、热爱家乡的人大代表,如何履行自己参政议政的职权,所以,县级人大代表的培训需要引导人大代表从我做起,尽职履责,在充分了解县域资源的优势与不足的基础上,共谋县域发展大计。

  2.法律知识是县级人大代表履职的利器。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相关法律知识,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的权利、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以及闭会期间代表所行使的权利以及部门法律法规知识,既能增加人大代表们的法律知识储备,提高其法律素质,又能提升其依法履职的能力,这是人大代表培训的常态内容。但县级人大代表的法律知识培训,需要结合县域实际,向人大代表们作了深入浅出、内容丰富的讲解。我们不能苛求人大代表变成法律专家,但我们需要代表们了解国家法律在县域内的落实情况,或者是相关法律条例在县域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代表们和选民的联系,让国家法律在县域内贴近民众“接地气”。

  3.调查研究是人大代表履职的基本技能。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是一种工作方法,但调查研究是一种“技术活”,必须把人大代表们培养成调查研究的行家里手!县级人大代表培训,需要设置专题培训内容,把调查研究作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选民的现实抓手,按照就近活动、方便联系和选区划分标准,成立多个调研小组,围绕列入人大常委会监督计划中关系全县域工作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为重点,帮助代表确立调查研究课题,不断拓宽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范围,引导代表们在调研中学会调研,学会在座谈、调查、视察、约见等形式中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调研报告,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帮助县级人大代表,围绕访选民、办实事,对基层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找准企业发展的难点、项目建设的堵点、群众生活的痛点、社会稳定的风险点,为县域建设建言,不断提升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

  三、县级人大代表培训机制的构建

  组织机制。随着依宪治国进程的推进,人大常委会将承担着更加繁重的工作任务,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管理,组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是一项重要工作,需要有相应的代表联络机构专司其职。目前县级人大常委会可以成立人大代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工作委室制定每年度人大代表培训计划,经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后,报同级党委纳入全县干部培训计划,让人大代表培训工作走上常规化。条件成熟时,在县人大常委会设立人大代表联络处,主抓辖区内人大代表的培训、联络等工作,以促进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

  宣传机制。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帮助人大代表尽快熟悉人大工作程序及开展活动的内容和方法,培训是最佳途径,但往往难以得到代表们的认同。应利用各种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强大的凝聚力和辐射功能,帮助人大代表充分认识到培训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人大代表培训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工作机制。在人大代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的工作委室(人大代表联络处)具体负责人大代表培训工作事宜。工作委室(人大代表联络处)依据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对象、培训场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及培训考核细则,建立县级人大代表培训工作台账,督导培训过程,确保培训实效。充分发挥培训督导、考核结果的运用,在培训中培育典型、推介典型,造就一批优秀的县级人大代表。

  管理机制。可依托县级行政管理学院管理人大代表培训工作。严格培训纪律,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形式,提倡体验式教学,增强代表履职针对性,探讨模拟式教学,让代表履职有可操作性。

  保障机制。县级人大代表培训工作是一件很繁琐的工作,人大代表大多为兼职,代表们来自各行各业,年龄、学历、生活阅历、工作性质各异,组织一次培训都很不容易,还要积极推荐和动员人大代表参加市、省、全国等更高层级的履职培训,所以建立人大代表培训保障机制显得十分重要。人大代表所在单位的支持、培训时间上的保证、培训经费的落实都是人大代表培训工作是否能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与保障。

  总之,新时期县级人大代表培训机制建设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还需要我们积极探索、总结和完善。但我们有理由坚信,在人大代表培训机制的助推之下,随着人大代表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的不断升华,一支高素质的基层人大代表队伍一定会呈现在我们面前,从而为县域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建设添砖加瓦,为根本政治制度增色!

来源:常德津市人大

作者:李勋 陈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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