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4日至15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维刚带队,省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第二组在株洲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现场。

15日上午,检查组听取了株洲市及部分县市区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综合执法检查的情况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维刚讲话。
6月14日至15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维刚带队,省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第二组在株洲开展执法检查。
6月14日,执法检查小组顶着烈日,赴清水塘搬迁改造指挥部、霞湾码头、大唐华银株洲火力发电公司、株洲时代电汽、神农湾施工工地、天元区南园加油站、湘海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等地开展实地检查。检查组成员每到一处,细致而深入地进行察看,有针对性地了解工业烟气治理、扬尘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等方面的情况。
15日,检查组听取了株洲市及部分县市区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综合执法检查的情况汇报。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株洲市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狠抓污染减排,全面压实治理责任,牢牢抓住了大气污染防治主动权,全市空气质量得到显著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从2013年的214天,增加到2017年的272天,逐年好转。空气综合指数为5.06(数值越小空气质量越好),较2017年同期下降12.5%。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85微克/立方米、50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下降30.3和32.6个百分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也有大幅提升。在全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中,2017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3年削减45.1%和52.8%,主要大气污染排放量呈现断崖式下降,全面并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
检查组对对株洲市积极攻坚克难,创新工作方式,发挥“互联网+环保”作用,大力改善全市空气质量的做法表示肯定。但执法检查组在暗访和实地检查中,仍发现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株洲市要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再认识、再动员、再部署;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举报和突发事件向县域、农村转移的趋势,强化全市域、全范围大气污染防治;要注重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的科技支撑,及时对接国内外先进防治技术和理念,实现精准防治,靶向防治;要借鉴外地经验,完善株洲大气污染防治法律体系,针对大气污染重点难点领域开展地方立法,强化对政府、企业和公民行为的法律控制。
杨维刚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用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工作全局,落实新发展理念。要强化法治意识。各级政府、各级领导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人大要发挥好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开展监督。引导并强化公民担当意识,提高“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付费”的自觉性。要健全责任机制,对一切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加大问责力度。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问责制度。以更加鲜明的态度,更加坚定的决心,坚决担负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
来源:刘青霞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