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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个意识 争当“五好”代表

来源:靖州县人大 作者:龙力 编辑:redcloud 2017-05-08 11: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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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作为一名人民选举的人大代表,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努力争当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履职能力好、表率作用好、群众基础好的“五好”人大代表。

  一要强化代表意识,做认真履职行权的自觉实践者。代表作用发挥得如何关键是代表意识强不强。过去一些地方的人大代表有几种慵懒表现:有的代表把代表职务当作荣誉光环而对履行职责漠不关心;有的代表忙于本职工作而对代表职务无暇顾及,不愿履行代表义务,不能按时参加会议,闭会期间很少参加活动,大会期间很少提出议案建议,即使所提建议也是应付了事,有的代表甚至几年下来没提一件议案和建议、没发过言,成了名副其实的 “挂名代表”和“会议代表”。有群众把会议代表形象地说成是“四手代表”(“见面握握手,会上举举手,散会摆摆手,会后不动手”)。有的千方百计争着当代表,当了代表后不能履行代表职责。这些现象的存在,都是代表意识不强的直接体现,严重影响着人大代表的形象、人大工作的实效和人大的权威。因此,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进一步强化代表意识,当个人工作与履行职责发生矛盾时,必须履行代表职责,正确处理执行代表职务与个人职业的关系,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做好代表工作。人大代表要勤于思考、勤于调研,勇于监督、勇于建言,善于用权、善于献策,切实履行好代表职责,充分发挥好代表作用。

  二要强化大局意识,做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人大代表来自不同的领域和阶层,代表不同群体的意见和愿望。我们要自觉做到心里装着大局,言行维护大局,工作服务大局。

  当前,县委政府提出了加快实现“一个中心”目标,奋力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商贸兴县、旅游活县”四大战略,坚决打赢县庆攻坚、脱贫攻坚、产业攻坚“三大战役”,这就是靖州的大局。全县各级人大代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动靖州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高度,从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重大决策出发,依法履行职责。要切实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反映人民意愿,代表人民利益,要把人民群众支持什么、反对什么,需要什么、关心什么,真实客观地反映到县委、县人大中来,使其做出的决策更有坚实的民意基础,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这样,才能承担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三要强化法治意识,做法治靖州幸福靖州的全力引导者。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大代表作为制定法律和保障法律实施的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过程中,要勇于维护法律尊严。要广泛地宣传法律、模范地遵守法律、严格地执行法律,自觉把法治的精神贯穿于生产、生活和工作实践;要带动和引导人民群众遵纪守法,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努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推进法治靖州、幸福靖州建设,一是人大代表要做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全县各级人大代表总体是很好的,绝大多数人大代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堪称“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履职能力好、表率作用好、群众基础好”的“五好”人大代表。但是,也有极少数人大代表,封建特权思想严重,法律意识淡薄,触犯法律底线受到法律的追究。县七届人大代表中,有5名人大代表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县人大常委会依法批准许可公安、检察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县八届人大代表候选人虽然严格把关,至今又有1名代表涉嫌犯罪被县人大常委会许可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这严重损害了人大代表的形象,违法犯罪的代表付出了受到法律惩处的惨痛代价。深刻教训令我们十分痛心,警钟长鸣。人大代表是一种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的职务,人大代表不是荣誉称号,更不是违法犯罪的“护身符”和“保护伞”。大家一定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宪法法律意识,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千万不要触碰违法犯罪的高压线,共产党员代表更要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做全方位守法守纪的优秀人大代表。二是要做宣传贯彻落实《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模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我们当代和子孙后代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为了保护靖州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努力建设绿色靖州,法治靖州、幸福靖州,在县委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县人大常委会率先在全省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经过两年的努力,2016年元月,《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报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3月,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获全票赞成批准。2016年6月5日,该条例正式实施。我县通过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并实施该条例,有力遏制和解决了部分地方存在的“乱砍树、乱用火、乱开矿、乱建房、乱葬坟”问题,污染和破坏环境问题明显好转,生态文明建设显著推进。但是,我县部分地方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乱砍树、乱用火、乱开矿、乱建房、乱葬坟”的问题,而且,我县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生产、生活、经营中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其它突出问题,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幸福,干部群众、代表委员反映较为强烈。因此,我们人大代表一定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的重要部署,带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该条例家喻户晓,人人遵守;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贯彻落实好靖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支持参与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该条例的执法检查,为建设绿色建设、法治靖州、幸福靖州作出贡献。

  四要强化中心意识,做服务改革发展的有力推进者。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界,都奋斗在改革和建设事业的第一线,大多是各条战线的精英。大家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本职,扎实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争做本部门、本行业的带头人,争做促进改革、推动发展的带头人。在靖州这片生我养我的热土上,我们有幸被党和人民信任、选举为市五届人大代表、县八届人大代表,我们就一定要在各自的岗位上,不负重托,不辱使命,竭忠尽职,努力争做自治县成立三十周年大庆的贡献者,脱贫攻坚的引领者,产业攻坚的先行者,“一个中心,四大战略”的践行者,美丽小康幸福靖州的建设者。当市县人大代表任职期间满的时候,当我们年华老去的时候,“当他回首往事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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